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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数据治理与督导评价服务
项目采购公告
****人民医院
01
****中心工作整体安排,为全面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水平,现拟开展202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据治理与督导评价服务项目采购工作,本项目采购金额设置最高限价为4.8万元,诚邀符合资格要求、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厂家或供应商按本公告要求报名参与,具体项目要求如下:
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据治理全流程工作,建立多维度质控规则库,开展全量 + 增量数据质控、重复数据治理、异常问题整改闭环管理等工作。
搭建覆盖基本公卫全业务的监测指标体系,实现指标可视化展示、多维度钻取、排名统计及自动化数据处理存储。
提供数据质量、监测指标等全方面督导评价服务,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实现督导流程线上化、整改进度可跟踪、督导报告自动化生成。
构建基本公卫工作评价模型,提供各类评价表 / 抽查表设计、个案随机抽取、得分自动核算及评价结果归档功能。
定期编制周 / 月 / 季度 / 半年 / 年度工作简报,实现简报自动生成、多渠道推送及历史查阅,全面反映项目推进及指标完成情况。
出具多维度统计分析报表,涵盖服务项目数量、绩效评价、工作量与补助、数据质量、质控处理等核心内容。
开发移动端 App / 微信小程序,实现工作提醒、移动随访、质控问题移动端处理等功能。
完成与省、市健康信息平台的数据对接与处理,实现质控结果实时回传、数据采集延迟提醒,保障数据高效上传。
提供定制升级服务,支持数据规范、质控规则、统计报表、监测指标等多模块自定义配置,适配业务及政策需求变化。
02
投标时间
截止到2026年4月17日12:00(中心工作时间:8:00-12:00,14:00-17:00),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任何资料投递(现场/快递均以送达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03
报名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物资供货及配送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按照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按照****(****人民医院)202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据治理与督导评价服务项目报名、投标资料清单要求提供资料(注:资料须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公章)。
04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或快递资料方式均可,需提交以下两套资料。
第一套:报名资料
1.企业资质复印件(营业执照、相关行业资质等);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时提供);
3.信用中国官网(https://www.****.cn/)打印的征信记录及未处于投标禁止期内的证明材料;
4.公司技术实力、服务团队配置、类似项目业绩等相关资料;
5.诚信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承诺书需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1)承诺提交的所有资质、业绩等资料真实合法,无虚假隐瞒;
(2)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3)未参与本项目前期咨询论证,不属于禁止参与本项目采购的主体;
(4)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自然人、同一家庭人员、同一单位人员作为本项目代理人的行为。
二、投标资料(含评分相关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投标资料需针对本项目评分标准编制,评分体系及标准如下表:
(点击可放大图片查看)
注:两套资料均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U 盘存储),电子版内容需与纸质版完全一致,作为存档使用。
其他相关说明1.本采购项目仅针对202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据治理与督导评价服务相关工作;
2.服务团队配备具有公共卫生管理专业人员或长期从事基本公共卫服务相关信息系统研发、维护的技术人员。明确团队组织架构,设置项目负责人一名,并合理配置技术、管理、实施等岗位人员,确保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拟投入团队人员不少于2人。
3.需组建专业客服团队,提供每周7*12小时的在线客服答疑服务。通过电话、微信、QQ、邮件等方式,对各级机构用户提出的问题进行核查并答疑,根据工作需要需2小内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处理。
4.定期巡检,每半年对服上门对软件系统的新需求调研、使用问题收集,并及时进行反馈处理服务。
4.对于在本项目合同范围内已明确的系统接口,其开发与维护费用已包含。对于合同签订后,因国家、省、市强制性政策调整而必须新增的对接,供应商免费提供接口服务。
5.如因政策要求或业务工作需要,服务团队需在最初建设的功能和指标、模型基础上,需免费提供新增需要的指标或模型配置、数据处理、功能开发服务。
6.本公告未尽事宜,中心将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 / 订阅号发布补充公告,敬请各供应商持续关注;
7.供应商提交的所有资料不予退还,中心对所有供应商的商业信息予以保密。
联系方式
联系人:总务科,陈老师,183****9905
监督部门:中心纪检组,电话:****2503-8026
联系地址:**区马鞍东路2号,行政办公区总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