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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麓山景区共享充电宝位置招租(租期3年)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以网上公开出租1宗国有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出租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 序号 标的名称 标的概况 标的所在地 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增价幅度 1 麓山景区共享充电宝位置招租(租期3年) 标的基本情况:麓山景区共享充电宝位置招租(租期3年); **区 9.895万元/第一年 9.895万元 0.1万元/年 二、竞价方式的选择:网络竞价(其他模式) 三、本次国有资产公开出租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s://zczy.****.cn/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符合本公告要求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方可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租交易活动。交易中心只提供公共**交易平台服务,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四、本次网上公开出租具体要求及竞得人确定方式详见各标的公开出租文件。有意竞价者可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查询。竞价人可于2026年04月10日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04月17日16时00分00秒,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标的相关文件,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价。 五、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04月10日09时00分00秒起(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至2026年04月17日16时00分00秒止。 六、竞价人应及时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向出租人提交竞价申请,并交纳竞价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账号由交易系统随机生成)。竞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17日16时00分00秒。 七、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竞价开始时间为2026年04月20日10时00分00秒(自由竞价时间为6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2分钟)。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各相关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出租业务咨询电话:****交易所有限公司 0731-****0596 交易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中心 ****777016 ****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10日 表一 租赁标的简况 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麓山景区共享充电宝位置招租(租期3年) 项目编号 G2026ZCZL0045 挂牌租金 9.895 万元/第一年 挂牌起始日期 2026年 4 月 10 日 挂牌期满日期 2026年 4 月 17 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表二 租赁方简况 租 赁 方 基 本 情 况 租赁方名称 ****山风****管理处****公园管理处) 住所 (地址) **市**区**山 企业单位填写 事业单位填写 注册号 / 单位性质 事业单位 所属行业 / 预算形式 二级预算单位 企业组织形式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124********905871N 注册资本(万元) / 主管部门 **市****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负责人 彭志浩 租赁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中共****山****区委****管理处党委(扩大)会议纪要2026年第1次 批准的监管机构 **市****管理局 批准文号 **市****管理局****办公室收文(2026)177号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管理处提供8处充电宝公共区域摆放场地、电源(含电费)。景区其他经营者自营门店的场地、电源(进店陈列费)由承租方与相应门店自行洽谈,并报管理处备案,接受管理处统一管理。本次招租为整体招租,不因公共区域和其他自营门店部分位置未进行摆放而减免费用。 表三 租赁资产明细清单 人民币单位:万元 项目编号 标的名称 地理位置 出租年限 (年) 挂牌金额 (第一年含税租金) 交易保证金 备注 G2026ZCZL0045 麓山景区共享充电宝位置 ****中心 3 9.895 9.895 1、每处位置摆放2-4组充电宝,****管理处审批为准 2、景区自营门店的场地、电源(进店陈列费)由承租方与相应门店自行洽谈,并报租赁方备案,接受租赁方统一管理,租赁方仅收取管理费和风景名胜**有偿使用费。本次招租为整体招租,不因公共区域和其他自营门店部分位置未进行摆放而减免费用。 ****中心 ****救护站 东门游客公共厕所 南门游客公共厕所 北极峰公共厕所 电视塔公共厕所 长廊观日台公共厕所 表四 承租条件及对承租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交 易 条 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在截止日2026年4月17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9.895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竞买人在“**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https://zczy.****.cn/portal/index/portal/index)中登录交易系统,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租赁承租成交,在《麓山景区共享充电宝特许经营项目(第一年度)租赁合同》(详见公示附件)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 5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 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麓山景区共享充电宝特许经营项目(第一年度)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意向承租方(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取得最终受让资格的,租赁方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受让资格。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5.本次项目**联交****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均由最终承租方承担。 6.充电宝项目租赁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三年总金额的8%收取。 7.租赁方提供8处充电宝公共区域摆放场地、电源(含电费),收取公共区域的场地费、管理费和风景名胜**有偿使用费。景区自营门店的场地、电源(进店陈列费)由承租方与相应门店自行洽谈,并报租赁方备案,接受租赁方统一管理,租赁方仅收取管理费和风景名胜**有偿使用费。本次招租为整体招租,不因公共区域和其他自营门店部分位置未进行摆放而减免费用。 8.充电宝租赁费用不得高于3元/半小时(后期如因市场行情变化需要调整,须报管理处审批),承租方不得擅自调整价格,否则视为违约。 9.本次出租标的租金支付方式为年度支付,租赁期限为3年,场地年租赁权采用固定比例递增,每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5%。 10.最终承租人需负责充电宝的相关设施设备、管理系统,最终承租人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1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处置的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交接。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出租标的的资产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成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 对 承 租 方 的 要 求 和 资 格 条 件 / 交 易 方 式 网络竞价 项目联系(指导)人 联交所 联系人 解女士 电话 0731—****0596 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