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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至**国家高速公路****至****段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至**国家高速公路****至****段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省**市**区。路线起于**市**区淡水2号大**侧约200m处,路线向西,在K128+350设置淡水互通,路线往西依次跨淡水河、东华大道中、**河、内环路、秋湖路,在荔枝休闲农庄西侧抵达项目终点。设计起点桩号K126+367.075,设计终点桩号为K133+800,全长7.43km。为双向八车道,路基宽42.0m,设计速度100km/h;共设主线桥3153.5m/11座,其中特大桥1694m/1座,大桥1061.5m/6座,中桥80.6m/1座,小桥共63.4m/4座;设互通式立交1处;匝道收费站1处;****服务区、停车区和养护工区。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期起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8****9941
相关附件:https://pan.**.com/s/1sai8qxwQdyo9QhsTZZVZGgpwd=k8e9,提取码: k8e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