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园区二期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由 ****建设的**国****园区二期建设项目,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于2026年4月9日****交易中心****中心公开开标,并于2026年4月10日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现评审活动已经结束,将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排序前五名)推荐结果(不排序)公示如下:
|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 | 工期 | 投标报价(元) |
| **** | 何轶 | 652日历天 | ****22998 |
| **市****公司 | 韩志刚 | 652日历天 | ****34333 |
| ****公司 | 徐斌斌 | 652日历天 | ****32483 |
| ****公司 | 应建超 | 652日历天 | ****34061 |
| ****公司 | 乐汉琳 | 652日历天 | ****32853 |
中标候选人业绩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 **** | **城三期 |
| **市****公司 | ****实验室****实验室****园区一期项目 |
| ****公司 | 杭政工出【2022】1号**景业****公司高端智能****基地 |
| ****公司 | **县渔港经济区蟹文化****中心工程)—综合楼及加工区 |
| ****公司 | **市**区葭沚街道一**大道以北、学院路以西JJZ180-0403地块建设项目 |
评标纪要:
在资格审查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发现****公司、******公司、****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根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0.1第1条第(1)款第②项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业绩要求的(若有)”,****委员会评审一致认定,以上单位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不进入后续评审。
在技术标符合性审查时,评标委员会发现******公司、****公司技术标中《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中填写了完整的人员证书号,不满足技术标暗标要求,根据投标须知前附表10.1第1条第(3)款第⑦项规定“技术标不满足暗标要求的”,****委员会评审一致认定,以上单位作技术评审不通过处理,不进入后续评审。
公示期限自:2026年4月11日至2026年4月13日。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 **市****建设局****管理科 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招标人:**** 联系电话:0580-****722 联系人:姚臻凯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0580-****033 联系人:余莹颖
行政监督部门: **市****建设局****管理科
联系电话:580-****000 联系人:应锡锋
招标人: ****
招标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