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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拟以协议出让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拟供地块位于**市**区烟海高速西、东屯车夼村北,可建设用地面积为1476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社会福利用地,使用年限50年。
二、受让人范围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提出用地申请。
三、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
四、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告期限内,有意向的用地单位(个人)可对公告所列地块提出意向申请,并以书面形式提交到****503室,联系电话:0535-****056。
五、确定供地方式
该宗地以现状交付。****政府委托出让人在出让时,采取土地与地上建筑物一并出让,若宗地成交后产生溢价为土地价款,宗地成交后竞得人同时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已建建筑物所有权。竞得人须于宗地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已建建筑物价款;宗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持财政部门出具的已建建筑物价款缴清证明,到自然**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宗地地上已建建筑物价款为376.06万元。
在公告时限内,若上述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且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则采用协议出让方式;若此宗地有两个及以上意向用地者,则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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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