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合同纠纷案件的案件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某合同纠纷案件的案件代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公司[**]分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服务内容为案件代理服务。
1.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估费用 (基本费+风险费,含增值税) (人民币 万元) |
服务地点 |
| 1 |
****某合同纠纷案件的案件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
23.6 |
**市 |
(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
(2)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其中基本费最高响应限价人民币12000元(含增值税),风险费最高响应限价人民币224000元(含增值税)。
【 如含税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含增值税)的,或经修正后的报价(含增值税)超过最高响应限价(含增值税)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事务所,****机关正式颁发并经最新年度考核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以及副本复印件/扫描件(副****事务所登记事项页、****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如分所响应须提供由总所出具的响应授权证明,且承诺愿为其参与本项目响应、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文件,且同一个总所若有两家或以上的分支机构,总所只能授权其中一家响应,如出现两家或以上的分支机构响应视为分支机构均放弃本次项目响应。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至少提供一份近3年(2023年4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法律顾问服务或诉讼(仲裁)案件代理服务】的相关经验。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合同,则须额外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结算单或发票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响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4项目团队要求:
(1)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事务所合伙人,须提****管理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扫描件,且项目负责人须通过最新年度考核(提供的律师执业证必须附上最新律师年度考核备案页)。律师执业证的执业机构须是响应人,执业证类别须是专职律师;
备注:如分所参与响应,还须满足以下其一:①分所委派的****分所所属总所的合伙人;②分所委派****分所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登记事项页中所登记的派驻律师。
(2)响应人拟派项目团队其他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要求3人及以上,须提****管理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扫描件,且成员须通过最新年度考核(提供的律师执业证必须附上最新律师年度考核备案页)。律师执业证的执业机构须是响应人,执业证类别须是专职律师;
(3)须提供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有效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扫描件以及****税务局或社保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自2025年4月1日起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响应人或其法人)。
备注:如法人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1.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4月1日起)[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标书代写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3年4月1日日起)[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标书代写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4月1日起)[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标书代写
(8****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比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0****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4月1日起[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标书代写
(11****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公司与供应商存在****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应答。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询比文件获取
3.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4月11日至2026年4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时间,下同)。
3.2 询比文件获取地点:**市工业西路32号电信大楼17楼会议室。
3.3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应委托经办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或电联向采购人了解有关信息并领取询比文件)。
3.4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2026 年4月20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市工业西路32号电信大楼17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应答文件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4.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3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未按照本询比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仅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供应商注册
6.1中国电**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联系方式
地 址:**市工业西路32号电信大楼17楼
邮 编: 512028
联 系 人: 雷先生
电 话: 075****8877
电子邮件: ****@chinatelecom.cn
7.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chinatelecom.cn
采购人:****
采购实施部门:【 综合部】(盖章)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