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肥东县晶集光伏张集乡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35kV集电线路跨河工程建设方案的审查意见

审批
安徽-合肥-肥东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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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水务局2026-04-10
东水务许,2026,17有效
有效暂无
关于**县晶集光伏张集乡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35kV集电线路跨河工程建设方案的审查意见
暂无
关于**县晶集光伏张集乡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35kV集电线路跨河工程建设方案的审查意见
发布时间: 2026-04-10 15:48

**县****公司:

你单位《关于报请批复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县晶集光伏张集乡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35kV集电线路跨河工程建设方案。该线路经过**县张集乡、**镇、杨店乡,总长32.136km,共分为5条,分别为主线路、A线路、B线路、C线路、D线路,其中主线路跨越撮八主干渠、护城河、滁河干渠、袁**河各1次,薛桥河3次;A线路跨越济滁干渠及薛桥河各1次;C线路跨越黄疃出水干渠1次。跨河线路布置情况:

(一)主线路跨越撮八主干渠。采用塔杆架空上跨渠道,跨渠处渠道桩号为K3+591,线路与渠道交角为77.61°,跨越段导线两端塔杆编号为T5、T6X,中心间距281.0m,T5塔杆基础外缘与渠道左岸背水坡坡脚垂直距离173.38m,杆件型式为35-CB21Q-Z1-21,呼高21.0m,基础型式为GZZ08065,钢筋混凝土桩基础,圆形截面,设置4根桩基础;T6X塔杆位于渠道右岸背水坡坡脚垂直距离25.05m,杆件型式为35-CB21Q-J4-15,呼高15.0m,基础型式为GZZ1410,钢筋混凝土桩基础,圆形截面,设置4根桩基础;导线弧垂最低点高程66.50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线路与渠道左岸岸顶最小垂直距离8.21m,与渠道右岸岸顶最小垂直距离8.28m,与设计水位垂直距离11.85m。

(二)主线路跨越护城河。采用塔杆架空上跨河道,跨河处河道桩号为K7+416,线路与河道交角85.17°,跨越段导线两端塔杆编号为T11X、T12X,中心间距316.0m,T11X塔杆基础外缘与河道右岸上口线垂直距离249.65m,杆件型式为35B15-SJ1-18,呼高18.0m,基础型式为GZZ1410,钢筋混凝土桩基础,圆形截面,设置4根桩基础;T12X塔杆基础外缘与河道左岸上口线垂直距离4.7m,杆件型式为35B15-SJ1-18,呼高18.0m,基础型式为GZZ1410,钢筋混凝土桩基础,圆形截面,设置4根桩基础;导线弧垂最低点高程53.23m,线路与河道左岸岸顶最小垂直距离16.97m,与河道右岸岸顶最小垂直距离15.39m,与河道设计水位距离15.57m。

(三)主线路跨越滁河干渠。采用塔杆架空上跨渠道,跨渠处渠道桩号K91+640,线路与渠道交角48.14°,跨越段导线两端塔杆编号为T19、T20X,中心间距280.0m,T19塔杆位于渠道左岸上口线垂直距离95.34m,杆件型式为35-CB21Q-J4-15,呼高15.0m,基础型式为GZZ1410,钢筋混凝土桩基础,圆形截面,设置4根桩基础;T20X塔杆位于渠道右岸上口线垂直距离35.97m,杆件型式为35-CB21Q-J3-24,呼高24.0m,基础型式为GZZ12095,钢筋混凝土桩基础,圆形截面,设置4根桩基础;导线弧垂最低点高程57.71m,线路与左岸岸顶最小距离11.62m,与右岸岸顶最小距离17.18m,与渠道设计水位距离为18.42m。

(四)主线路跨越袁**河。采用塔杆架空上跨河道,跨河处河道桩号为K0+744,线路走向与河道交角为28.12°,跨越段导线两端塔杆编号为T26、T27,中心间距354.0m,T26塔杆距河道右岸上口线垂直距离108.04m,杆件型式为35-CB21Q-Z1-18,呼高18.0m,基础型式为GZZ08065,钢筋混凝土桩基础,圆形截面,设置4根桩基础;T27塔杆距河道左岸上口线垂直距离73.13m,杆件型式为35-CB21Q-Z1-18,呼高18.0m,基础型式为GZZ0808,钢筋混凝土桩基础,圆形截面,设置4根桩基础;导线弧垂最低点高程为42.65m,线路与河道左岸岸顶最小距离10.38m,与河道右岸岸顶最小距离11.16m,与河道设计水位距离9.79m。

(五)主线路工程跨越薛桥河。采用塔杆架空上跨河道,线路T34-T35档跨越薛桥河,跨河处河道桩号为K8+935,线路与河道交角75.95°,中心间距328.0m,T34塔杆基础外缘与河道右岸上口线垂直距离290.26m,杆件型式为35-CB21Q-Z1-18,呼高18.0m,基础型式为GZZ08065,钢筋混凝土桩基础,圆形截面,设置4根桩基础;T35塔杆基础外缘与河道左岸上口线垂直距离2.74m,杆件型式为35-CB21Q-Z1-21,呼高21.0m,基础型式为GZZ08065,钢筋混凝土桩基础,圆形截面,设置4根桩基础;导线弧垂最低点高程44.20m,线路与河道左岸岸顶最小距离17.96m,与河道右岸岸顶最小距离19.33m,与河道设计水位最小距离18.01m。线路T35-T36档跨越薛桥河两次,跨河处河道桩号分别为K9+066及K9+136,线路与河道交角分别为64.14°及32.66°,****中心间距297.0m,T35塔杆基础外缘与河道左岸上口线垂直距离为39.97m,杆件型式为35-CB21Q-Z1-21,呼高21.0m,基础型式为GZZ08065,钢筋混凝土桩基础,圆形截面,设置4根桩基础;T36塔杆基础外缘与河道左岸上口线垂直距离139.58m,杆件型式为35-CB21Q-J4-15,呼高15.0m,基础型式为GZZ1410,钢筋混凝土桩基础,圆形截面,设置4根桩基础;导线弧垂最低点高程为43.59m,线路跨河K9+066处与河道左岸岸顶最小距离为12.94m,与河道设计水位距离为12.44m,线路跨河K9+136处与河道左岸顶最小距离为10.21m,与河道设计水位距离为10.53m。

(六)A电线路跨越济滁干渠。采用塔杆架空上跨渠道,跨渠处渠道桩号K3+946,线路与渠道交角52.37°,跨越段导线两端塔杆编号为A3、A4,中心间距283.0m,A3塔杆基础外缘与渠道右岸背水坡坡脚垂直距离25.54m,杆件型式为06B2-J4-21,呼高21.0m,基础型式为GZZ1008,钢筋混凝土桩基础,圆形截面,设置4根桩基础;A4塔杆基础外缘与渠道左岸背水坡坡脚垂直距离137.14m,杆件型式为06B2-Z2-27,呼高27.0m,基础型式为GZZ08055,钢筋混凝土桩基础,圆形截面,设置4根桩基础;导线弧垂最低点高程为60.97m,线路与渠道左岸岸顶最小距离15.82m,与渠道右岸岸顶最小距离17.65m,与渠道设计水位距离19.06m。

(七)A线路跨越薛桥河。采用塔杆架空上跨河道,跨河处河道桩号为K6+670,线路与河道交角76.05°,跨越段导线两端塔杆编号为A8、A9,中心间距380.0m,A8塔杆基础外缘与河道右岸上口线垂直距离62.22m,杆件型式为06B2-Z2-18,呼高18.0m,基础型式为GZZ08055,钢筋混凝土桩基础,圆形截面,设置4根桩基础;A9塔杆基础外缘与河道左岸上口线垂直距离为288.61m,杆件型式为06B2-Z2-18,呼高18.0m,基础型式为GZZ08055,钢筋混凝土桩基础,圆形截面,设置4根桩基础;导线弧垂最低点高程为46.95m,线路与河道左岸岸顶最小距离为12.99m,与河道右岸岸顶最小距离为13.27m,与河道设计水位距离为12.30m。

(八)C线路跨越黄疃出水干渠。采用塔杆架空上跨河道,跨河处渠道桩号为K0+387,线路与渠道交角57.78°,跨越段导线两端塔杆编号为C9、C10,中心间距334.0m,C9塔杆基础外缘与渠道左岸上口线垂直距离125.25m,杆件型式为06B2-Z2-30,呼高30.0m,基础型式为GZZ08055,钢筋混凝土桩基础,圆形截面,设置4根桩基础;C10塔杆与渠道右岸上口线垂直距离96.28m,杆件型式为06B2-Z2-24,呼高24.0m,基础型式为GZZ08055,钢筋混凝土桩基础,圆形截面,设置4根桩基础;导线弧垂最低点高程为62.79m,线路与渠道左岸岸顶最小距离为14.72m,与渠道右岸岸顶最小距离为15.16m,与渠道设计水位距离为18.52m。

二、按照防洪评价报告要求,认真落实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在主线路跨越护城河T12X塔杆基础周边设置混凝土挡墙,挡墙顶高出塔杆基础顶面0.5m,对跨河处河道左岸进行扩挖,坡比1:1.5,扩大河道与现状河岸及河底**衔接;该工程施工时对损坏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道路按原标准修复。

三、施工中应及时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施工垃圾,做好水环境保护工作。如拟建项目涉及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的,你单位应负责协调处理。

四、涉河建设项目开工前,你单位应将施工安排报我局备案,施工安排包括施工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项目竣工验收前,你单位应组织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工程专项验收,工程竣工时,你单位应邀请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竣工验收后,及时将竣工验收资料报我局备案。

五、本许可决定有效期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核准,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联系人:姜月萍;联系电话:0551-****6749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