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价标的与时间
开标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10:00,竞价标的为高乐**石矿划定区域的矿石约27000吨,清运时限为15天。标的区域由以下三部分组成:标书代写
1.高乐34号矿点513平台划定区域开采产生及已开采堆放的矿石约11200吨(爆破区域范围为红线坐标点1-4);
2.高乐34号矿点540平台划定区域的松散矿石及已开采产生的矿石约800吨(不再爆破);
3.高乐5号矿点570平台划定区域的松散矿石及已开采产生的矿石约15000吨(不再爆破)。
注:该标的矿石品质为建筑用石(含黑色建筑用石)及以上品质碎石,统货销售。
注:公告图示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二、竞价地点
竞价地点为**市**区**西路155****酒店10楼会议室。
三、其他事项
(一)意向竞买人需于竞价开始前将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银行账户,转账时需注明:高乐**石矿矿产品竞价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市****公司
开户行:****公司**分行
账号:6600 0002 1361 5000 17
(二)竞价前可自行前往高乐矿现场对本次销售的矿产品进行现场查看。
(三)意向竞买人需携带以下资料至竞价现场:竞价公司公章、法人章、竞价须知盖章原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银行回单截图打印件(盖章),非法定代表人参与竞价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基础资料不齐全的视为放弃竞价资格。
(四)请意向竞买人提前15分钟到达竞价现场签到参与竞价,竞价开始前将手机交给现场工作人员统一保管。竞价正式开始后禁止签到入场。
(五)最终确认中标单位后现场签订合同,并支付履约保证金及全额货款,具体约定如下:
1、竞标保证金在中标后转为定金;
2、中标后,合同自现场确认中标单位后成立,并当日现场签订合同,于中标后1日内支付履约保证金及全额货款。
(六)高乐矿运输业务招标完成前,矿产品的运输由中标方自行安排,运输招标完成后,矿****公司统筹安排高乐矿运输,同时签订运输服务合同,****公司通知为准。
(七)对于同一区域范围内竞卖的矿产品,中标后放弃购买权或不签订采购合同的企业,不得参与所放弃购买标的区域范围内的矿产品竞价。
1.高乐**石矿矿产品竞价须知
2.竞价委托书
3.高乐**石矿矿产品销售合同(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