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比选方式组织“****普法短视频拍摄暨媒体宣传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普法短视频拍摄暨媒体宣传采购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计量单位 | 项目预算 |
| 1 | 短视频拍摄采购 | 4 | 民法典主题,时长:3-4分钟,费用包含脚本撰写、实地拍摄、后期制作等 | 期 | 20000元 |
| 2 | 媒体宣传采购 | 1 | 发布主题活动预告、展播普法短视频、跟踪报道活动等 | 项 | 7000元 |
(三)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底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参选人资格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参选人必须是经营状况正常的单位,同时主体资格必须符合比选项目的要求,且未发现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行为。
(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报价单获取地点:**市芗**元光北路28号司法大楼。
参与比选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四、比选活动时间、地点、联系人、电话
(一)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17日9:00前加急标书代写
(二)比选文件递交地点:**市芗**元光北路28号司法大楼加急标书代写
(三)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596-****703
五、比选文件的密封与标识
比选文件材料外包装应保证其密封性,在密封的骑缝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
六、开标方式加急标书代写
(一)招标人组织现场检查比选文件密封情况、现场拆封检查比选文件是否按要求报送完整、印章是否齐全清楚;
(二)招标人组织对比选人资质进行审查;
(三)招标人确认中选单位。
****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