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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幼儿园:
按照《****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关于扶持****幼儿园发展的指导意见》( 宁教 基 ﹝ 2019 ﹞ 220 号 )要求, 2 月 24 日, 我局收到《******幼儿园关于普惠性民办园到期复验的申请》等相关资料。 3 月 11 日,教育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交流沟通等形式,从内部管理、人员配置、园舍建设、设备条件、收费管理、保教保育等方面进行了现场评估。
4 月 10 日,经 2026 年第 5 次局务会议研究审议,原则同意 将******幼儿园****幼儿园复验结果予以公示。
一、评估结果
******幼儿园评估得分 81 分;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10 日 — 4 月 16 日( 5 个工作日) 。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应提供可供调查的有关线索。受理部门将对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受理部门:**** 208 室
受理时间: 上午 8:30-12:00 ,下午 2 : 0 0- 6 : 0 0
受理电话: 0953-****274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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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