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和盛庄房地产预重整案关于公开选聘全过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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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和盛庄房地产预重整案关于公开选聘全过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预重整案

关于公开选聘全过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2025年11月3日,****人民法院作出(2025)冀0105破申4号《决定书》,决定对****(以下简称“汉和地产”)进行预重整,并于同日作出(2025)冀0105破申4号之一《决定书》,****中心****小组担任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法院指定后,依法对汉和地产财产状况进行调查。经调查,汉和地产核心资产为其开发建设的“****中心”项目,目前主体已完工。为最大化汉和地产资产价值,充分保障债权人利益,需完成项目续建工作。目前,临时管理人已经招募到复工续建共益债工程总承包施工方,为确保续建工程(共益债务)资金使用的合规性与工程造价的准确性,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全过程造价咨询机构,对汉和地产开发的“****中心”项目续建工程开展全过程造价跟踪审计、竣工结算审核及相关配套咨询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汉和地产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贡福强,公****公司(自然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676163G,****机关****管理局。现有一名自然人股东贡福强,持股100%。公司住所地为**省**市**区中华大街与联盟路交叉口南行200米路东,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中心”项目位于中华大街与高华路**东北角,该项目情况如下:占地约25.5亩,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已缴纳土地出让金1.04亿元,项目五证齐全。建设-2至22层商务楼,总建筑面积约5.5万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负一层为商业及车位,负二层为人防工程及车位);地上建筑面积约4.1万平方米,其中1-7层为商业,面积约2.4万平方米;8-22层为写字楼公寓,面积约1.7万平方米。目前,项目主体结构已封顶(不含二次结构)。

二、工作内容

(一)对续建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建筑材料认(审)价、专业分包造价控制和工程索赔的处理;对续建项目中的暂定金额(含暂估价材料、设备)的实际发生数进行测算或审核;提出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对重大设计变更进行经济论证,并就重大设计变更的造价进行测算分析;参与现场收方并对其真实、准确性进行审核和确认;参与和造价密切相关的隐蔽工程、工程阶段性验收等。

(二)对续建项目进行最终竣工验收及竣工结算审计;

(三)协助业主及管理人及相关单位开展复工续建相关工作,参与施工过程中图纸或合同外增加部分的测算及造价有关工作。

(四)根据预重整及重整程序推进的实际工作情况,提供相关事项的咨询服务及业主和管理人需要的其他专业服务。

以上工作内容及要求最终以签订业务合同约定为准。

三、报名条件

(一)资质条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报名机构应为列入《**法院委托鉴定、评估机构备案名录》、****法院办案办公平台机构状态“正常”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2.报名机构及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与本案不存在利害关系,且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职责的情形;

3.报名机构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配备与专业技术能力;

4.报名机构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受到行政处罚,无违法、违规记录或行为;

5.报名机构具有商业建筑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6.在临时管理人或管理人指定期限内完成造价咨询工作并出具造价咨询报告。

(二)承诺事项(报名机构需书面承诺)

1.按临时管理人要求完成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进度款计量支付审核、设计变更及签证审核、竣工结算审核等工作;

2.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汉和地产有关信息予以保密;

3.按照临时管理人的要求,配备相应人员驻场。

四、造价咨询费用

1.咨询报酬报价需明确,且作为遴选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2.咨询报酬为包干价,包含报名机构为执行造价咨询业务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税费等,不再单独付费;

3.在预重整及后续重整程序中,因对造价咨询的工作内容调整或者相应报告过期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要出具新的或者补充报告的,不再增加额外费用;

4.如造价咨询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临时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5.本次选聘费用纳入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优先清偿,最晚于破产财产分配之前予以支付。

五、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及地址

(1)报名时间:意向单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4日17:00止。意向单位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临时管理人提交相关材料。标书代写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址:****华北大街3号金圆大厦A座12层1218室,联系人:王律师、杨律师,联系电话:186****5335、135****7856。

2、报名材料

意向单位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临时管理人报名,并从以下方面准备申报材料,并逐项加盖报名者公章:

1.参与造价咨询工作的意向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

2.报名机构主体证明文件并加盖法人公章(包括但不限于有效的造价咨询资格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3.造价咨询业绩介绍及相应证明材料(重点提供全过程造价咨询、法院委托工程造价鉴定的业绩);

4.团队人员介绍(格式自拟)及相应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团队人员一览表(拟派出参与本项目的团队负责人简历、团队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团队人员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文件;

5.工作方案(格式自拟);

6.报价方案(格式自拟,需明确是否为包干价及包含范围);

7.符合资格条件的承诺函;

8.保密承诺函(原件)。

前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机构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密封,一式一份。

(二)资格审查

临时管理人在收到完整的报名材料后,在法院、政府的监督、指导下对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意向单位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临时管理人有权决定不予接受其报名或要求其补正材料。临时管理人要求补正材料的,意向单位应在指定的时间内按照要求补正并提交材料。

(三)确定中选意向单位

1、临时管理人将组织****小组,通过市场化,法治化的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性比选,并在听取各方意见与建议的基础上确定最终中选意向单位。

2、若仅有一名报名成功者,经临时管理人组织评审后可直接确定该意向单位为中选单位。

3、确定选聘结果后通知中选单位,未中选者不再另行通知。中选单位须在收到中选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全过程造价咨询委托协议》,逾期未签订《全过程造价咨询委托协议》的,视为自行放弃中选资格及承担相应后果。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单位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

(二)临时管理人有权随时决定继续、调整、撤回、中****公司的招募和遴选,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三)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临时管理人对本招募公告享有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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