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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728MAE90H4H14 | 建设单位法人:娄耀侠 |
| 徐楷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 ****园区 |
| **县万佳成打火机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4-日用杂品制造;其他未列明制造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119-C4119-其他日用杂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县 边阳镇边阳产业园内 |
| 经度:106.63983 纬度: 25.64239 | ****机关:黔南****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9-16 |
| 黔南环审〔2025〕22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000 |
| 68.4 | 运营单位名称:**** |
| ****2728MAE90H4H1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2728MAE90H4H14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98MAALY1GP94 | 竣工时间:2025-12-1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3-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312mke4x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要建设1栋主楼(共7层,分为A、B、C、D 4个区域)和1栋充气车间,其中生产车间位于主楼A、B、D区域,生产车间内设置注塑车间、印字包装车间、总装车间、焊接装棉车间、仓库及相关环保设施,办公楼位于主楼C区域,项目建成后将具备打火机3亿支/年的生产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建设1栋主楼(共7层,分为A、B、C、D 4个区域)和1栋充气车间,其中生产车间位于主楼A、B、D区域,生产车间内设置注塑车间、包装车间、总装车间、焊接装棉车间、仓库及相关环保设施,办公楼位于主楼C区域,项目建成后将具备打火机3亿支/年的生产能力 |
| 取消印刷车间,采用外包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注塑-焊接-破碎-组装-充气-调火-干检-总装-检验-拆分-贴标、包纸、印刷-成品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注塑-焊接-破碎-组装-充气-调火-干检-总装-检验-拆分-贴标、包纸-成品入库 |
| 取消印刷工艺,采用外包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废气 1、注塑有机废气 项目注塑采用的原料主要为ABS、AS,项目加热熔融挥发的废气成分复杂,项目注塑工序在注塑机内部完成,处于严格密闭状态,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会在冷却后重新固定在产品中,仅在注塑机取件处会有少量残余气体挥发出来。参考《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本项目废气中包括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乙苯、甲苯、1,3-丁二烯等。 本项目注塑机在注塑车间内,共有30台注塑机,项目在每台注塑机上均设置集气罩,统一经排风机(风量为20000m3/h)将注塑废气引入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中进行处理,然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注塑工序恶臭 注塑过程中,有机物挥发会有少量异味,本环评以恶臭评价,恶臭会使人的感觉器官受到刺激,使人情绪焦虑不安,长时间的恶臭影响甚至会使人的社会行为发生改变。恶臭废气污染因子为臭气浓度,恶臭废气污染物经注塑及上方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恶臭废气产生量较少,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相应排放标准。 3、焊接烟尘 超声波焊接工序烟尘产生量较少,颗粒物通过重力作用、车间阻隔自然沉降于地面,之后无组织散逸。及时清扫保持车间地面清洁避免二次扬尘的产生,飘逸至车间外环境的颗粒物极少,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环评要求车间换气不低于4次/h。 4、充气及调火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 项目年产打火机3亿支,每个打火机的充气量约为1.2~1.5g,本项目取1.5g,则给打火机充气消耗的丁烷量为450t/a,打火机在充气过程和调火过程中会有少量丁烷气体泄漏,泄露系数按1‰,则泄漏的丁烷量为0.45t/a,以非甲烷总烃计,本项目年工作2700小时,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速率为0.17kg/h。环评要求本项目在厂房内安装带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大于40%)的排风机,经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外排,风机排风率以80%计,经外排风机抽风后应保持厂房微负压状态,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排放量为0.216t/a,排放速率为0.08kg/h。因此本项目正常运营条件下,非甲烷总烃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5、不合格机身放出的有机废气 不合格机身直接放出丁烷气体后,机身经收集、破碎后重新返回注塑车间,根据业主提供资料,不合格机身约占总产量的0.03%(约90000支打火机),打火机充装1.5g丁烷气体,经拆分后释放0.135t/a的丁烷气体,以非甲烷总烃计。安装带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大于40%)的排风机,经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外排,风机排风率以80%计,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排放量为0.0648t/a。确保车间通风换气,及时将丁烷气体扩散稀释,则在及时通风换气扩散的前提下,项目排放的少量丁烷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6、破碎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塑料次品需经破碎机粉碎成颗粒状作为注塑原料回用到生产当中,由于次品较少,破碎量较少,且破碎粒径为0.5~1公分,破碎过程产生粉尘量较小。项目破碎为密闭操作,破碎机底部自带风机,连接上料管,产生的粉尘和破碎的塑料颗粒一起经上料管送入注塑机的上料斗,进入注塑机注塑。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二、废水 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进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厂区内地面采用干扫,员工办公用水为自来水。本项目共200名员工,不在厂区住宿,厂区一天提供一次中餐,员工生活用水按50L/人﹒d计,食堂用水按10L/(人﹒d)计,则生活用水量约为12m3/d(3600m3/a),排放系数按80%计,则排放量约为9.6m3/d(2880m3/a),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由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管网,最****处理厂处理。 项目拟配1座冷却塔,为注塑车间设备降温使用(间接冷却)。冷却塔循环水量为2m3/h。根据业主提供相关资料可知,冷却塔年工作时间约为300天,最大日工作时间为9h,补充水量按循环水量的5%计,则补充水量约为0.9m3/d,冷却水循环使用。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企业所用冷却水为纯水,企业配备一套1t/h的反渗透纯水设备用来制备纯水。本项目循环冷却水需补充水量为0.9m3/d,软化水系统的出水率为75%,计算出纯水制备系统补充用水量为1.2m3/d,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量为0.3m3/d,属于清净下水,不含有机物,主要为钙镁离子,作为卫生间冲厕用水。 项目未预见用水按生产用水(即冷却补充水量)的10%计,则未预见用水量0.09m3/d(27m3/a),未预见排水量约0.072m3/d(21.6m3/a),由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管网,最****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 ①在设备选型时选择低噪声的设备,通过对各设备的合理布置和建筑结构隔声降低噪声影响,并经距离衰减和周围绿化降噪进一步降低; ②设备在安装时,采用合适的减振垫,减轻由于设备自身震动引起的结构传声; ③加强设备的维护,运转时必须定期对其进行检查,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杜绝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④加强生产活动的管理,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⑤在布局上,企业将高噪声设备全部布局在远离敏感点或厂房中央。 四、固体废物 (1)不合格产品: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经粉碎机破碎后回用于注塑工艺。 (2)废包装袋:废包装袋等可回收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回收站。 (3)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废反渗透膜:不属于危险废物,经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设备供应商负责回收处置。 (5)集中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废处理资质单位收集处理。 (6)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废处理资质单位收集处理。 (7)废油墨桶:集中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废处理资质单位收集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气 (1)注塑有机废气 本项目注塑机在注塑车间内,项目在每台注塑机上均设置集气罩,统一经排风机(风量为20000m3/h)将注塑废气引入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中进行处理,然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中标准。 (2)注塑工序恶臭 恶臭废气污染物经注塑及上方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恶臭废气产生量较少,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相应排放标准。 (3)焊接烟尘 超声波焊接工序烟尘产生量较少,颗粒物通过重力作用、车间阻隔自然沉降于地面,之后无组织散逸。及时清扫保持车间地面清洁避免二次扬尘的产生,飘逸至车间外环境的颗粒物极少,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车间排气扇换气不少于4次/h。 (4)充气及调火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 本项目在厂房内安装带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大于40%)的排风机,经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外排。 (5)不合格机身放出的有机废气 不合格机身直接放出丁烷气体后,机身经收集、破碎后重新返回注塑车间。安装带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大于40%)的排风机,经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外排,项目运营期间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及时将丁烷气体扩散稀释,则在通风换气扩散的前提下,项目排放的少量丁烷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6)破碎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塑料次品需经破碎机粉碎成颗粒状作为注塑原料回用到生产当中。项目破碎为密闭操作,破碎机底部自带风机,连接上料管,产生的粉尘和破碎的塑料颗粒一起经上料管送入注塑机的上料斗,进入注塑机注塑。项目运营期间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二、废水 (1)生活污水 员工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污水管网,最****处理厂处理。 (2)冷却水 项目配1座冷却塔,为注塑车间设备降温使用(间接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纯水制备废水(清洁下水) 企业所用冷却水为纯水,企业配备一套1t/h的反渗透纯水设备用来制备纯水。属于清净下水,不含有机物,主要为钙镁离子,作为卫生间冲厕用水。 (4)未预见用水 未预见用水按生产用水(即冷却补充水量)的10%计,由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管网,最****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 ①选用功率小,噪声低的设备;②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布置设备位置,禁止午间及夜间生产;③安装基础减振,距离衰减,④在布局上,企业将高噪声设备全部布局在远离敏感点或厂房中央;⑤加强设备的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杜绝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1)不合格产品: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经粉碎机破碎后回用于注塑工艺。 (2)废包装袋:项目生产过程**料拆封、成品包装等其他原材料产生的废包装袋。废包装袋等可回收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回收站。 (3)生活垃圾:项目厂区内各区域设置有生活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废反渗透膜:本项目采用“反渗透工艺”进行冷却水制备,需要定期更换反渗透膜。废反渗透膜不属于危险废物,经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设备供应商负责回收处置。 (5)废机油:本项目设备运行、维修过程中产生少量废机油。废机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HW08类(废矿物油),废物代码为“900-249-08”,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公司)进行处理。 (6)废活性炭:项目废活性炭属“HW49”其他废物中“900-039-49”类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公司)收集处理。 注:本项目实际生产工艺过程中无印刷工艺,因此不产生废油墨和废油墨桶。 |
| 取消印刷车间,采用外包制,因此无此工序的废气治理措施和相应的固废产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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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带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大于40%)的排风机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 A.1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标准限值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 2 | 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标准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标准限值。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 3 | 项目破碎为密闭操作,破碎机底部自带风机,连接上料管,产生的粉尘和破碎的塑料颗粒一起经上料管送入注塑机的上料斗,进入注塑机注塑,项目运营期间加强车间通风换气;焊接工序烟尘产生量较少,颗粒物通过重力作用、车间阻隔自然沉降于地面,之后无组织散逸。及时清扫保持车间地面清洁避免二次扬尘的产生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①选用功率小,噪声低的设备;②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布置设备位置,禁止午间及夜间生产;③安装基础减振,距离衰减,④在布局上,企业将高噪声设备全部布局在远离敏感点或厂房中央;⑤加强设备的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1)不合格产品: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经粉碎机破碎后回用于注塑工艺。 (2)废包装袋:废包装袋等可回收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回收站。 (3)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废反渗透膜:不属于危险废物,经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设备供应商负责回收处置。 (5)集中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废处理资质单位收集处理。 (6)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废处理资质单位收集处理。 (7)废油墨桶:集中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废处理资质单位收集处理。 | (1)不合格产品: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经粉碎机破碎后回用于注塑工艺。 (2)废包装袋:项目生产过程**料拆封、成品包装等其他原材料产生的废包装袋。废包装袋等可回收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回收站。 (3)生活垃圾:项目厂区内各区域设置有生活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废反渗透膜:本项目采用“反渗透工艺”进行冷却水制备,需要定期更换反渗透膜。废反渗透膜不属于危险废物,经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设备供应商负责回收处置。 (5)废机油:本项目设备运行、维修过程中产生少量废机油。废机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HW08类(废矿物油),废物代码为“900-249-08”,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公司)进行处理。 (6)废活性炭:项目废活性炭属“HW49”其他废物中“900-039-49”类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公司)收集处理。 注:本项目实际生产工艺过程中无印刷工艺,因此不产生废油墨和废油墨桶。 |
| 1 | 按环保管理要求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建设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 已基本按环评要求对相关风险源进行了防控,同时企业已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中相关要求组织开展编制本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文本,****环境局出具的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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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