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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DSA机搬迁项目位于**区达道路190号院区急诊楼一层DSA机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5年8月18****生态环境厅的文件批复闽环辐评〔2025〕46号。****生态环境厅核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闽环辐证[00154])。
本次验收内容为:将**区达道路190号院区急诊楼1层东侧现有儿科门诊相关用房改造为DSA机房及其配套辅助用房,并将原安装于内科楼6层心血管内科的1台DSA机设备搬迁至改造后的DSA机房内,用于开展放射诊断和介入治疗。本项目DSA机最大管电压为150kV、最大管电流为1000mA,属于II类射线装置。
本次验收的工作场所及其配套防护设施和安全措施已同步建成,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特此公示(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详见附件。
附件1:****1台DSA机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附件2:****1台DSA机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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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