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扎下丰****农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网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建设期间及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详细的分析、预测和评价,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提出明确的结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县扎下丰****农场项目
建设项目地址:**省**市**县扎下镇仲大庄村一、二组。
建设概况:拟投资10000万元人民币,总建筑面积28345平方米,建设**县扎下丰****农场项目。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侯总 联系电话:156****153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蓝鲸鱼****公司
联系邮箱:****@qq.com (mailto:****@qq.com)
联系人:徐晓承 联系电话:139****9811
单位地址:**省******商贸城人民路D4212室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公众意见表的提交:公众可以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即二次公示发布之前,通过第四项中链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来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将意见表填写完毕后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将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电子邮件可发送至第二项中所示邮箱,信函可邮寄至(地址,公司,联系人及电话)。
公众意见表请公众按照固定格式填写内容,若必要信息不全,则视为无效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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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