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基地建设项目(EPC+O)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
招标规模: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一体化(EPC+O),项目建设酸枣种植 3225 亩;围栏设施 30000 米;管护措施包括铺设防草布800 亩;智慧监控设备 10 个,管护站点 2 个。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经营模式:5年期乙方独立运行,前三年投入期无收益分配,第4~5年,根据乙方投入产出数据,由甲方、村两委共同核算,产出大于投入,三方共同商议分配方案;如产出与投入持平或产出低于投入,将由乙方继续经营;5年经营期满后将项目成果移交给甲方。
本次招标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运营(EPC+O)。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2025年******基地建设项目(EPC+O)(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标书代写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委托人要求(草案)
6.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如有)(草案)
7.投标文件格式(草案)标书代写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163.com
邮寄地址:**省**市**区汇源北路324号附20号2楼(自编号1868)
邮 编:610000(请在信封上注明“2025年******基地建设项目(EPC+O)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4日23:59前(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六、公示期
2026年04月11日至2026年04月14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董谊
电话:139****8606
电子邮箱:****@163.com
地址:**省**市**区汇源北路324号附20号2楼(自编号1868)
招标人:****
地址:科左后旗阿都沁苏木
联系人:斯日古楞
电话:0475-****019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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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