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酒店****公司清算案
选聘审计和评估机构的公告
****法院于2025年3月10日作出(2025)粤04清申5号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酒店****公司(下称“暨忆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3月18日作出(2025)粤04强清10号决定书,指定黄凯桦担任清算组。
清算组现根据《****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审计和评估工作规范》《****协会破产案件审计和评估机构摇珠和公开招募办法》之规定,****公司的接管情况,拟采取公开招募选聘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特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暨忆公司设立于2016年1月13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0400MA4ULG8R1X,企****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为**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11199,****酒店管理;餐饮管理;物业管理;旅游信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及展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暨忆公司现工商登记状态为“吊销,未注销”,经清算组实地走访核查,****公司经营。
暨忆公司主要全资建设并全权运营位于**省******办事处开文居委**康村7组38号的**美院美宿艺术民宿(下称“美院民宿”)。****公司的股东陈述,美院民宿自2025年5月起无偿交由第三人经营(自负盈亏)。
暨忆公司对外投资三家企业:①**美院束河一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束河一号”),暨忆公司持股60%;②**美院束河二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束河二号”),暨忆公司持股60%;③******酒店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暨忆公司持股70%。其中束河一号、束河二号主要为建造美院民宿筹集资金使用;****公司为运****公司。
2025年3月10日,****法院根据潘晓晖的申请,****公司强制清算一案,目前,****公司记账凭证、印章及文书资料的接管。
二、清算组接管、了解的财务账册资料及财产情况
(一)清算组接管、了解的财务账册资料
1.电子材料:暨忆公司2016年1月至2020年7月总账、明细账、科目余额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020年科目余额表;2020年明细账;2021年科目余额表;2021年明细账、银行流水等。
2.纸质材料:暨忆公司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六本;2020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会计账簿、总账、明细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三本;2016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会计凭证十四本等。
3.《****酒店合同》《投资合同》等文书资料。
4.****公司****银行流水以及束河一号、****银行流水。
(二)清算组了解的财产情况
位于**省******办事处开文居委**康村7组38号的美院民宿,****公司与当地居民**建设,双方签订《****酒店合同》,**期限为31年,当地居民提供土地,占**分成款的20%(折现500万元,分四期支付,目前仍有200万元到期未支付),暨忆公司提供资金建设并全权运营。美院民宿土地面积约1508㎡,建筑面积约4500㎡,清算组现有美院民宿组织架构图一册、美院民宿设计稿一册,美院民宿平面布置图九册、报建资料、《****酒店合同》、《投资合同》等材料。
此外,暨忆公司还有6个商标(3个有效,3个无效),以及****公司。
三、报名条件
参与选聘的审计/评估机构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质,已编入****协会破产审计/评估机构备案名册;
2.具有良好业绩,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业处分、惩戒等不良记录,案件评查基本合格,且不存在以下利益冲突情形:
(1****公司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2****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前三年内,****公司提供相对固定的审计、评估等中介服务;
(3****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清算前****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是实际控制人,****公司****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等职务;
(4)可能影响审计、评估机构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3.若被选定,应在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纸质审计/评估报告,****法院与清算组提出的与本案清算事项有关的其他工作事项与审计、评估问题的咨询与支持,对报告内容进行解释说明;
4.审计/评估费用包含差旅费、文印费等全部相关费用。
四、委托事项
(一)审计工作内容
以2025年3月10日为基准日,按照《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协会破产案件审计业务操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的会计凭证、财务账册、会计报表等财务资料进行以清算为目的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公司股东的出资及实缴情况;
2.审计建造美院民宿的资金筹集情况和耗费资金情况;
3.****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黄然、潘晓辉、冯能文)、****公司其他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的财产;
3.****公司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第三十三条的情况;
4.****公司的存货、固定资产、应收款项、无形资产等资产情况;
5.****公司负债情况;
6.协助清算组开展资产调查、资产清收、债权审核等清算工作;
7.****公司与关联企业束河一号、束河二号、****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
8.法院或清算组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评估工作内容
1、以2025年3月10日为基准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公司的资产位于**省******办事处开文居委**康村7组38号美院民宿的合同经营权益及无形资产进行评估。
2、以2025年3月10日为基准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公司的三家对外投资企业的股权价值进行评估。
五、报价要求
1、参选机构报价应为一次性包干费用(含税价),为开展审计/评估所发生的差旅、住宿、餐饮等费用已包含在服务费用中,不再另行计算,由参选机构自行承担。
2、评估的两项内容应分别报价。
3、审计/****公司清算案财产分配时支付。
六、报名要求
(一)请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向提供服务的单位于2026年4月25日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清算组邮箱或送达清算组联系地址报名,报名时间以邮件寄出时间或线下签收时间为准;逾期未提交,视同放弃参与选聘。报名材料应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各参选机构需准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简介及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
(二)清算组保留因情况变化撤回选聘邀请的权利,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三)清算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凯桦;联系电话132****3393;
联系邮箱:****@163.com;
联系地址:**省**市**区吉大景山路82号水湾大厦13A****事务所。
七、选定方式
本次遴选采用“低价优先”,即对于符合全部报名条件要求的报名机构,按照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名,排名第一的机构为中选机构,排名第二的机构为备选机构。若排名第一有两家机构,则通过摇珠方式选定中选机构及备选机构。若仅1家机构报名,且其提交的报名材料经审查均符合报名条件的,则自动成为中选机构。
八、特别说明
1、本选聘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清算组,有意向报名的审计/评估机构可以联****公司的基本情况。
2、清算组将在报名材料提交截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中标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入选的机构,清算组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3、清算组将就委托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安排与中选机构进行沟通,如双方无法就工作安排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备选机构成为中选机构。对于未中选的报名机构,清算组将不另行通知,已接收的参选文件材料不予退还。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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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