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艺汇丝路 阿拉伯艺术家来闽采风活动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 **市**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十层A单元 | 735860.00元 | 73586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采购包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数量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艺汇丝路 阿拉伯艺术家来闽采风活动项目 | 组织开展 艺汇丝路 阿拉伯艺术家来闽采风活动等,其他内容详见比选文件及响应文件 | 让阿拉伯艺术家深入体验八闽文化的魅力,提升对 **** 的了解和好感度,深化文明交流互鉴,其他内容详见比选文件及响应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具体以采购人通知的项目开展和结束时间为准) | 1项 | 详见比选文件及响应文件 | 73586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颜海青 |
| 评审专家: | 郑岩松、陈煜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100万元(含)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代理服务费参照标准下浮20%。代理服务费人民币捌仟捌佰叁拾元叁角贰分(¥8830.32)。中标人(成交人)以转帐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开户行:****公司**江滨支行;户名:****;帐号:351********3000957736。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8830.32元(人民币)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均合格。****,得分:98.13。
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具体以采购人通知的项目开展和结束时间为准)。
3.中标人可在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和开具服务费发票(统一发送电子票)。如需邮寄的请将邮寄相关事项以及开票(普票)信息发送至****@126.com。
4.未中标的投标人可至****领取评审排序的告知函,如需邮寄的请将邮寄相关事项发送至****@126.com。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地址:**市**区东水路76号
联系人:颜女士
联系电话:0591-****19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省**市**区上墩里5号恒升大楼512室
联系方式:高晓珊、郑强、林羽辉 0591-****28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晓珊、郑强、林羽辉
电 话:0591-****2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