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强化优质培训**供给,鼓励更多优质培训**参与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根据省人社厅《**省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管理办法》(鲁人社函〔2025〕69号)、市人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泰人社字〔2024〕12号)等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区实际,现就开展**区2026年度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征集与备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条件
(一)征集范围
本公告所称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以下简称“补贴性培训机构”),是指通过备案程序参与我区补贴性培训机构工作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高等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企业所属培训机构等。
(二)征集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职业技能培训资质,相关证明材料应在有效期内;
2.办学资质中可培训职业(工种)或所设置专业需在我市发布的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目录内;
3.具备与所承担补贴性培训项目相匹配的办学场所和教学设备,满足《关于进一步优化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3号)、《**省创业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鲁人社函〔2024〕35号)以及相关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等规定的承训需求,同时符合消防、卫生、安全等要求;
4.具备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和管理团队,每个培训职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专兼职教师。其中,承担创业培训项目的,还应满足《**省创业培训师资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函〔2024〕31号)对师资队伍的有关要求;
5.有相应设施设备,可以做到培训过程有记录、可查询、可追溯;
6.具有提供后续指导服务的团队或渠道,能够积极做好对参训学员的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咨询、创业实训指导等后续服务;
7.符合所****保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规定的其他条件。
8.培训机构存在下列情形的,不能参与机构备案:
(1)上一年度监管(含年检、评估等)不合格;
(2)正在被****机关立案调查;
(3)信用不良,被列入有关经营(运营)异常名录或违法失信单位名单;
(4)近3年存在骗取、套取补贴性职业培训资金情况;
(5)存在其****政府补贴性培训的情形。
二、申请备案所需材料
(一)《**市**区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备案申请表》;
(二)职业技能培训诚信承诺书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复印件,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副本或办学批文的复印件或培训资质证明材料;基本账****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复印件;培训机构法人资格证明,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培训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核查不良记录);
(五)近两年(2024年、2025年)财务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培训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场所外貌全景、教室全景全貌和培训职业(工种)实训场所全景照片;
(七)实训设施设备及实录能力设备(监控设备或录像设备)配备及使用情况;
(八)师资队伍、专家队伍、管理人员花名册和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九)近两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情况台账及佐证材料,台账包括但不仅限于培训职业(工种)、培训班期及人次、培训效果等;培训佐证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学员花名册(需备注是否就业)、学员考勤表、培训照片、系统录入数据等材料;就业佐证材料包含但不限于社保缴纳、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工资流水等材料。
(十)近两年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情况,包含但不限于培训后可提供就业指导服务或创业指导服务的管理团队或专家情况、近两年就业创业跟踪服务台账、与人力**服务机构或企业的**协议以及为参训学员提供就业岗位推荐证明等材料。
(十一)2026年开展补贴性培训工作方案,方案应至少涵盖培训目标、培训计划、培训对象、宣传招生、特色品牌培育、过程管理、考试考核、就业创业服务、保障措施等方面。
(十二)被教育****保障部门批****学校(****学校、示范基地)或同等级****基地的获奖情况、各类媒体报道相关资料;获得社会荣誉情况(相关文件、证书、牌匾)。
三、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截止到2026年4月17日下午5点
联系电话:****042
报名地点:****服务中心六楼603室(迎春路18号)
电子邮箱:****@163.com。
提报要求:申报资料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截止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四、评估认定
****服务中心将结合管理实际,组织专人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查看、核验数据等多种方式,了解掌握培训机构有关情况,综合评估确定。对首次开展补贴性培训的培训机构,实地核实培训场地和设施设备条件。
五、公示公布
通过评估认定程序的拟入选补贴性机构,****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本年度补贴性机构。
附件:**区2026年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备案申请材料(模板)
附件:**区2026年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备案申请材料(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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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