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海月路12-1****门市
出租公告
**省有色地质一〇****公司拟将**区海月路12-1****门市出租。按《****集团资产出租管理办法》辽地矿发〔2022〕114号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采用现场竞价方式公开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出租标的为**区海月路12-1****门市,包含两处独立不动产,坐落于**区海月路12-1号楼A(以下简称“楼A”)、**区海月路12-1号楼B(以下简称“楼B”),产权证书分别为辽(2020)**市不动产权第 ****551号、辽(2020)**市不动产权第 ****948号,****门市整体出租,不单独承租、部分承租或拆分报价,租赁范围以两证登记面积及现状为准。其中:楼A房屋建筑面积201.35平方米,房屋总层数为6层,房屋在1-2层,混合结构,房屋外墙涂料,塑钢门窗,室内地面铺砖,内墙乳胶漆,没有楼梯,与**区海月路12- 1号楼B打通,共用一个楼梯;楼B房屋建筑面积206.53平方米,房屋总层数为6层,房屋在1-2层,混合结构,房屋外墙涂料,塑钢门窗,室内地面铺砖,内墙乳胶漆,与**区海月路12- 1号楼A打通。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44年1月4日。房屋结构、配套设施等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实地踏勘确认。
二、批准文件名称
会议纪要及《租赁方案》。
三、信息公告期
信息公告期:10个工作日。信息公告期为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的尽职调查期,承租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承租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租赁程序。
四、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4年,自合同约定交付之日起计算。
五、租金底价、租赁保证金及竞价方式
(一)租金底价为人民币103400元(大写:壹拾万零叁仟肆佰元整),****门市整体出租,不单独承租、部分承租或拆分报价;
(二)租赁保证金为首年租金的5%,由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首年租金、租赁保证金,以后每年对应合同签订日之前承租方一次性付清下一年租金,先付后用。租赁期届满,承租方按期返还出租标的、结清所有费用且无违约行为的,出租方在10个工作日内,由出租方无息返还;
(三)竞价方式:现场公开竞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承租方;
(四)竞价增幅:每次报价增幅不低于人民币1000元。
六、租赁用途
房屋仅用于合法商业经营活动,不得从事生产加工、仓储、易燃易爆、危化品、噪音扰民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规定的经营项目。
七、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不允许联合承租。
八、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2026年4月9日起至2026年4月22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
1.有效报名认定
本次报名以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为唯一有效报名依据,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保证金的,不具备报名及竞价资格。
2.报名优先级排序
第一顺序:原房屋承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二顺序:其他竞买人,按交易保证金交纳到账时间先后确定优先级。
3.报名截止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信息披露周期,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最多**47个周期(自首次正式披露信息之日起计算不超过12个月)。
九、交易保证金
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截止前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至指定账户并备注“海月路12-1号租赁交易保证金”。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开发支行
账户名称:**省有色地质一〇****公司
账号:210********800000839
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①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②在竞价过程中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③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安全管理责任书的;④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除保证金外的首期租金、租赁保证金等);⑤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反租赁规则情形的。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出租方收到承租方首年租金、租赁保证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原路径无息返还返回承租方。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出租方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十、现场踏勘
信息公告期内,出租方不专门组织出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可自行现场踏勘,踏勘联系人:徐先生,电话135****7254,李先生,电话138****8389,踏勘地点为出租标的实际位置。
十一、现场竞价安排
(一)竞价时间:2026年4月23日9时30分;
(二)竞价地点:**省有色地质一〇****公司综合楼311会议室;
(三)意向承租方须委派授权代表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时到场,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竞价资格。
十二、交易方式
确定承租方后10个工作日内,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安全管理责任书》,租赁合同及安全管理责任书详见本公告附件。
十三、租赁相关要求及其他事项
(一)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及用途,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二)租赁期间水、电、气、物业、消防、环保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三)承租方须严格履行消防安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合同到期后,承租方应按期腾退房屋,固定装修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或按出租方要求将装修、改造部分恢复原状(出租方同意保留的除外);
(五)本公告仅为要约邀请,不构成对资产状况的任何承诺,资产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六)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踏勘、审慎决策;
(七)本****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现场监督,竞价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监督与核查。
十四、联系方式
出租单位:**省有色地质一〇****公司
联系地址:**省**市**区海飞路6-2号
出租管理部门:****中心
联系人:徐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135****7254/138****8389
监管部门:一〇五队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电话:0429-****272
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4月9日—2026年4月22日
附件1、租赁合同-海月路12-1号.docx
附件2、房屋承租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