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挂〔2023〕76号
****政府关于**高新区潇湘路改造(三期)工程(**高新区增减挂钩2022年
第2207批实施方案)的批复
****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批准**高新区潇湘路改造(三期)工程(**高新区增减挂钩2022年第2207批实施方案)的请示》(苏府呈〔2022〕301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高新区潇湘路改造(三期)工程(**高新区增减挂钩2022年第2207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项目区涉及通安镇、浒墅关镇、东渚街道。拆旧区复垦形成农用地0.7981公顷(含耕地0.7577公顷);建新区总规模0.8122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增加0.7965公顷(占用农用地0.7853公顷,耕地0.4337公顷)。
二、同意土地征收方案和供地方案。将东渚街道0.8122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将批准的建设用地以划拨的方式用于**高新区潇湘路改造(三期)工程。
三、你市要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要严格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要求,加强建新用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落实复垦形成农用地和耕地的管护责任,防止土地撂荒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强化拆旧复垦区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权益保障,及时将增减挂钩收益全额返还项目区农村,优先做好群众安置补偿工作。
五、请组织相关部门在实施方案批准后7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及时做好备案。
2023年2月10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规划局
****印发 2023年2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