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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司实际情况,现将2026年第一季度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止信息公开如下:
企业名称:****
地址:****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傅耀林0317-****569
环保负责人及电话:齐金亮0317-****555
危险废物产生规模:100吨以上,重点监管单位
危险废物储存设施:危废间TS001、危废间TS003
储存设施二维码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