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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新溪片“禾下共生”生态农田与沟塘系统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审批**区新溪片“禾下共生”生态农田与沟塘系统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第十一次,二〇二六年四月十日),****集团****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根据你司申请报告,****集团****公司,****集团同意你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并出具了意见。区财政局出具了项目资金来源意见,****分局出具了项目用地意见,区农业农村局、****分局、新溪街道均出具了支持项目建设相关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司报来的**区新溪片“禾下共生”生态农田与沟塘系统提升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604-440507-20-01-300812)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地点:**市**区新溪街道,涉及北中村、上头合村、中头合村、下头合村、上三合村、中三合村、下三合村、**村共8个行政村。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总规模2185.88亩。现有耕地生态修复提质:1372.99亩,主要开展土壤重塑、地力提升及田间配套建设,整治后耕地生态质量提升1-2级;低效农用地生态整治整合:188.83亩,主要包括园地、其他草地、设施农用地等,通过整治整合,提升土地利用效率,融入生态农田系统;水面生态修复:624.06亩(含坑塘水面398.15亩、可调整养殖坑塘117.76亩、沟渠108.15亩),通过水系连通、植被恢复等措施,恢复沟渠生态功能,提升水体自净能力。
四、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7512.42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4545.6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410.33万元,预备费556.48万元。该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专项资金与社会资本统筹解决(****公司自筹资金)。视资金到位情况组织实施,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
五、其他事项。项目建设工期:2026年5月至2029年5月;项目负责人:陈允文。
六、工程招标事项见附件。
请你司根据本批复文件,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完善项目安评、环评等前期工作手续。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设规范和设计标准,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概算,落实海绵城市建设内容,报我局批复后方可实施建设。项目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应按照自然**部门的意见,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和耕地保护制度,符合相关管控要求,确实需要占用耕地的,应严格按照相关管控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发改局、自然**局、住建局,区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分局、****分局,新溪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