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古劳镇下六工业区规划体育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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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鹤山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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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古劳镇下六工业区规划体育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市古劳镇下六工业区规划体育用地地块。

地块面积:1999.79平方米。

地理位置:****门市**市古劳镇下六工业区地段。

土地使用权人:****政府。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地块内现状为平整后的闲置区域。

未来规划:目标地块规划为体育用地(0805)。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普罗(广****公司。

调查缘由:目标地块用途拟变更为体育用地(0805),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要求需开展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调查等工作。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6年3月~4月,调查单位接受土地使用权人委托后即开始组建项目组,项目组开始收集资料,对地块及其周边进行了踏勘。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可知调查地块历史沿革清晰,历史用途主要为林地,后续主要由平整后的闲置区域。目标地块土地具体利用情况如下:

(1)2023年前,地块****人民政府,地块内历史用途一直保持为林地使用,种植杂树;

(2)2023年开始,由于目标地块东侧**(古劳)万洋众创**1区进行建设,对地块内整体进行平整,后续在内设置部分区域用于堆放建设材料,其他区域保持荒地使用不变;

(3)2024年后,目标地块内后续继续荒置至今,保持平整后的荒地使用。

根据《440****03006GB02777宗地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目标地块规划为体育用地(0805)。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目标地块内主要由平整后的荒地区域构成。地块内整体为平整后的状态,地形相对平缓,未发现植被异常情况。地块内未发现固废倾倒、填埋和危险废物、化学品堆放、化学品气味等污染痕迹。地块内无供水及排水管网,也没有输油管线、燃气管线等特殊管网通过,不涉及工业废水管的使用或者过境。

通过对地块利用历史、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资料分析,目标地块历史上长期以来主要作为山林地用途,林地主要为种植杂树,现状为平整后的荒地。地块内历史上无养殖活动,不涉及规模化养殖。各个历史时期均未涉及工业生产和采矿业生产经营活动,未堆放、填埋过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填埋场、垃圾焚烧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公共设施。目标地块未曾设置、使用过变压器;地块现场没有发现放射、辐射源,历史上也没有放射、辐射源的使用记录;地块无历史监测数据。

目标地块现状和历史上均无明显的污染源和污染途径,无潜在重点关注区域和污染物,目标地块现状和历史上的活动和使用对目标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无明显影响。

地块现状西侧为空置的养殖棚、火车轨道、农用地;北侧为林地和农用地;东侧为**(古劳)万洋众创城,南侧为道路、农用地。地块历史周边主要为林地和农用地,得知周边地块的历史及现状主要为以林地、农用地、养殖区域、道路、**(古劳)万洋众创城为主。

根据资料收集了解,本报告着****电子厂、华翰新材厂、福林纸业厂和刚**属厂、道路、历史养殖进行污染识别和分析。合盈电子厂、福林纸业不涉及工业废气、工业废水的产生,会产生生活污水和边角料,相应的三废管理规范,生产运营时间相对较短,对地块造成影响的可能性较小。****材料厂和刚**属厂,产生的废气均有相应的处理措施,不涉及工业废水的产生,会产生生活污水和边角料,相应的三废管理规范,生产运营时间相对较短,对地块造成影响的可能性较小。道路的建设和使用,对目标地块造成影响可能性较小。

目标地块外西侧在历史养殖过程中,通过及时清理粪便、除味和消毒等措施减少臭气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散养过程中废水产生量少;固体废物均有相应的处置措施;地块历史过程养殖规模相对较小,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的可能性较小。

**(古劳)万洋众创城于2023年开始建设至今,建设期间产生少量建筑垃圾、建渣等。建筑垃圾主要有砖渣、瓦块,有专门集中的堆放场所,不会堆放在目标地块内,无油污或其他污染痕迹,对目标地块没有影响。

产生的生活污水往其道路的管网排放,污水排放不经过目标地块,对目标地块的影响较小。

项目组在现场调查期间对地块内的部分位置土壤进行XRF和PID快速检测,XRF结果表明所有点位的关注重金属浓度较低,目标地块内土壤样品重金属元素数据未出现明显异常;PID检出数据较低,目标地块受有机物污染可能性较低。

结合周边地块的开发利用类型和建设时序分析,周边区域对目标地块无潜在污染源,周边地块对目标地块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根据污染识别结果,目标地块现状和历史上均无需重点关注的区域和污染物,其相邻地块对目标地块的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2024 年10 月15 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的通知》(江环函〔2021〕110号),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原则上以污染物识别为主,得出以下7项结论:

(1)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况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和输送;

(2)地块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

(3)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

(4)地块历史上没有监测数据表明有污染;

(5)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污染的情形;

(6)地块现场状况不存在被污染迹象;

(7)地块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

三、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目标地块现状及历史上均无明显的污染源和污染途径,无潜在重点关注区域和污染物;周边环境部分区域现状及历史未进行工业生产,对目标地块造成污染迁移的影响可能性较小。因此,目标地块的周边地块对目标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影响可忽略。

经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目标地块不涉及《**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2024 年10 月15 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的通知》(江环函〔2021〕110号)第一阶段调查内容中的七项内容。快速检测结果可辅助说明目标地块的土壤重金属和有机物浓度较低,无明显高值的区域。

第一阶段调查的结果表明,目标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调查评估流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结束。调查地块环境质量满足第二类用地中的体育用地(0805)的要求,即地块在作为体育用地(0805)开发时,地块的环境不会对未来的暴露受体产生健康风险,该地块可根据其规划用途进行开发。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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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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