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城市管理局长沙县(2026-2028年度)城区厨余垃圾收运物业外包项目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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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合同预览
**县(2026-2028年度)**厨余垃圾****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县天华北路159号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市**县**市**区月亮岛****花园小区A8栋06号一楼门面

依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县(2026-2028年度)**厨余垃圾收运物业外包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县(2026-2028年度)**厨余垃圾收运物业外包项目 其他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897.16
合计金额小写: ****897.16 元
合计金额大写:伍佰肆拾伍万叁仟捌佰玖拾柒元壹角陆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标的:**县(2026-2028年度)**厨余垃圾收运物业外包项目

金额明细: ****948.58元/年, ****897. 16元/2年

标的服务期限:本项目总服务期限为二年,自2026年5月1日至2028年4月30 日,合同一年一签;本次签署的首期合同服务期限为:2026-05-01—— 2027-04-30,每期合同期满前30日内,甲方将根据乙方年度服务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签第二年度合同;甲方同意续签的,双方在第一年度合同期满前签署第二年度合同。

服务地点:**县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1.服务范围及内容

(1)服务范围:星沙、湘龙、泉塘、榔梨、长龙街道辖区内共计点位 285 个,其中星沙124 个、湘龙 52 个、泉塘 54 个、榔梨 26 个、长龙 29 个。

(2)服务内容:

1)星沙、湘龙、泉塘街道采取厨余垃圾收运点小散集中至厨余垃圾中转站压缩后,统一中转。乙方按“ 以桶换桶 ”模式使用以桶换桶专用车辆先将厨余垃圾收运点桶装厨余垃圾小散集中至厨余垃圾中转压缩站,将各收运点收集的桶装垃圾倒入压缩站密闭压缩箱体进行集中收集,实行日产日清,再将倾倒后的垃圾桶送至集中清洗场所进行清洗。厨余垃圾中转压缩站的厨余垃圾由实时生活(其他)****公司的垃圾运输车辆(根据实际需要调配部分为厨余垃圾专用车)统一运至市属处理设施集中处置。

2)榔梨、长龙街道采取厨余垃圾直收直运模式。乙方采用厨余垃圾运输车辆将厨余垃圾收运点的厨余垃圾直接送至市属处理设施集中处置,实行日产日清,并采用专用清洗车辆对以上区域收运点收集桶进行清洗。

3)厨余垃圾桶清洗维护。乙方负责做好用于厨余垃圾收运工作的厨余垃圾桶清洗维护工作,确保桶身干净整洁、及时维护,其中星沙、湘龙、泉塘街道的厨余垃圾桶采用集中清洗场所清洗,榔梨、长龙街道采用专业清洗车赴厨余垃圾收运点现场进行清洗(收运点现场卫生及维护由各街道督促垃圾分类责任主体落实到位)。

2.服务要求

(1)厨余垃圾收运工作符合《**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文件要求,****(长****维护中心)制定《**县**(2026-2028 年度)厨余垃圾收运全覆盖服务项目考核标准》(详见附件一),依据标准内****公司的作业质量进行督查考核;

(2)垃圾收集必须采用全密闭运输工具。垃圾运输车必须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具有防尘、防臭味扩散、防渗漏液滴漏功能,安装 GPS;

(3)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4)从事环卫作业运营的设施设备须具备接入行业主管部门监管系统的硬件条件;

(5)必须符合考核标准内容要求,中标后必须在**县范围内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事处)、设有工具存放仓库及集中停放车辆场所,要求规范管理厨余垃圾收运车辆,避免乱停乱放现象,做到净车出场,保持车辆车容车貌整洁;

(6)所有车辆必须装置 GPS 装置并与**县行业主管部门平台进行数字化平台对接。

(7)机械配备要求:

1)为确保项目正常运行,结合费用预算组成,乙方需提供厨余垃圾运输相关车辆 9 台(含 2 台载重 7 吨直收直运车及6 台 21 桶装专用运输车),清洗车 1 台;相关工作人员 24 名(含驾驶员 9 名,跟车工 9 名,清洗工 2 名,管理人员4 名);总面积不少于 200平方米的固定清洗垃圾桶场地,完善相应清洗工具及除臭设施;240L 厨余垃圾桶 1425 个并负责承包期内的维护。按垃圾分类相关标准喷印统一标识同时根据项目后续实施需求及时增加人员与相应设备,确保正常运行。以上所投入本项目使用的作业车辆均须装置 GPS 装置并与**县行业主管部门智能监管平台进行数字化平台对接,其中 2 台厨余垃圾直收****管理部门相关要求,按要求办理**市垃圾中转场入场射频卡,装置 GPS 装置并与市级智能监管平台进行数字化平台对接。所有垃圾收运车的使用年限按机动车使用年限规定执行,并办理市、县两级禁区通行证。主要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时,必须事先报甲方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乙方根据项目后续实施需求增加的人员与设备,其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主张额外费用。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且驾驶员必须持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

2)若拟投入的车辆在 2 年服务期内车辆运营期已达机动车规定使用年限的,在服务期内必须更换新车。

3)所有厨余垃圾收运车辆需按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统一车身标识。

(8)乙方应对相关设施、设备和车辆定期清洁、保养和检修,保证正常运行,****管理部门工作要求,在服务期内每年对所有厨余垃圾收运****管理部门安全检查及油漆更新。

(9)每日至少一次对厨余垃圾暂存点收运厨余垃圾,确保厨余垃圾日产日清,做好各暂存点收运随车台账记录、厨余垃圾量数据统计及资料留存工作;

(10)在收运厨余垃圾倾倒至厨余垃圾转运站后,乙方必须具备非露天清洗场所,用于及时对厨余垃圾收集桶进行清洗,清洗场所须具备除臭设施,污水按要求进行排放,确保维护与保洁到位,厨余垃圾收集桶须确保完好干净整洁;榔梨、长龙街道每**少一次安排清洗车对各厨余垃圾暂存点及收运桶进行清洗,确保干净整洁,如遇文明创建、市对县考核及其他重大检查活动,必须无条件增加对厨余垃圾暂存点及收集桶清洗频次,确保干净整洁。

(11)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甲方交办的临时性、突发性任务(如抗洪救灾、重大疫情、省市县重大活动等)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统一调度指挥。

(12)在厨余垃圾收运运行期间,履约实施过程中如发生前期不可预见的情况,实施内容需要变更调整,须经双方协商确定后再作调整。

(13)生产过程安全、卫生管理应符合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的规定,坚持预防为主,确保运行安全。

(14)乙方必须遵守劳动法规,依法为作业工人(包括试用期工人)提供劳动安全保障。作业工人入职前必须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合格后方能上岗,在合同期内,必须与每位作业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必须明确到位。为作业工人(包括试用期工人)购买社会保险。为作业工人发放相关福利费用。注重文明作业,安全操作,乙方人员发生的人身、财产损害或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均由乙方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15)乙方所有员工的上岗着装必须一致,统一按照行业部门规定的标准制作。

(16)乙方在厨余垃圾收运过程中由于未按要求作业或行为不规范而引起群众投诉与负面舆论等,应接到投诉后一天内迅速跟进处理,处理效果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及相关管理要求,且诉求人未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投诉或主动撤诉,每月对处理投诉情况做好相关资料收集与台账统计。乙方在厨余垃圾清运过程中由于未按要求作业或行为不规范而出现上级单位和领导督查交办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妥当;在此服务期间,月度考核总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年度内累计两个月考核被评定为不合格的,由采购人对中标单位进行约谈;年度内累计四个月考核为不合格的,予以警告;年度内累计六个月考核为不合格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2.人员配置要求

(1)相关工作人员24名(含驾驶员9名,跟车工9名,清洗工2名,管理人员4名)。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1)为确保项目正常运行,结合费用预算组成,乙方需提供厨余垃圾运输相关车辆 9 台(含 2 台载重 7 吨直收直运车及6 台 21 桶装专用运输车),清洗车 1 台;总面积不少于 200平方米的固定清洗垃圾桶场地,完善相应清洗工具及除臭设施;240L 厨余垃圾桶 1425 个并负责承包期内的维护。按垃圾分类相关标准喷印统一标识同时根据项目后续实施需求及时增加人员与相应设备,确保正常运行。以上所投入本项目使用的作业车辆均须装置 GPS 装置并与**县行业主管部门智能监管平台进行数字化平台对接,其中 2 台厨余垃圾直收****管理部门相关要求,按要求办理**市垃圾中转场入场射频卡,装置 GPS 装置并与市级智能监管平台进行数字化平台对接。所有垃圾收运车的使用年限按机动车使用年限规定执行,并办理市、县两级禁区通行证。主要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时,必须事先报甲方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乙方根据项目后续实施需求增加的人员与设备,其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主张额外费用。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且驾驶员必须持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

2)若拟投入的车辆在 2 年服务期内车辆运营期已达机动车规定使用年限的,在服务期内必须更换新车。

3)所有厨余垃圾收运车辆需按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统一车身标识。

4.其他要求

(1)乙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机械设备配备要求配备所需车辆及相关设施设备、办公场地,向采购人报备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人员身份信息,按时入场,所有车辆必须按交通及市县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其中标无效。

(2)乙方必须遵守劳动法规,依法为作业工人(包括试用期工人)提供劳动安全保障。在合同期内,必须与每位作业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并经****社会保障局认定,工资标准必须明确到位。为作业工人(包括试用期工人)购买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为作业工人发放过年过节费、寒暑津贴等福利费用。注重文明作业,安全操作,作业时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费用包干方式
2.付款方式:

根据甲方对乙方项目实施履约情况及各街道对项目日常收运工作的考核扣款结果,扣除相应扣款后,由乙方出具合格发票,按月进行支付。乙方不出具发票或出具的发票不合法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逾期付款等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其义务。



收款账户: 工商银行****支行(****:190********00053846)
3.预付款保函: 否

/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5-01 —— 2027-04-30

五、服务地点
**县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1)采购人日常考核结果做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符合招标文件及甲方考核要求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符合招标文件及甲方考核要求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符合招标文件及甲方考核要求

(6)履约验收标准:

符合招标文件及甲方考核要求

本项目****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

2024

5

号)文件要求采用分期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无。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无。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进行整改。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甲方及甲方委托管理方有权对乙方的收运作业业务进行全面的技术指导、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拒绝甲方监督人员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或口头改进意见,并予以落实。

5.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安全防火和安全生产措施。

6.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对员工进行培训的情况,以提高厨余垃圾收运服务的技术水平。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不合格的收运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收取合同款项。

5.乙方有权对管理工作提出合理性建议。

6.乙方有履行承诺的义务,并参加由甲方组织的检查和综合考评。

7.乙方应接受甲方及甲方委托管理方的检查、监督及指导,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拒绝甲方监督人员的检查、取证或核实等要求。

8.乙方更换管理人员的,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甲方,新入职人员应当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岗位资质要求。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由于本合同甲乙双方当事人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当事人的过错,则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的实际情况,由双方当事人分别承担各自应付的违约责任。

4.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部分或者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不予支付任何款项,乙方除对第三方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外,还应按合同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无成本补偿。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4.合同服务期内出现以下情况,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除合同:

(1)国家、省、****政府出台与本项目有关的终止政策、文件或做出相关决策;

(2)其他不可抗力因素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沈建民 法定代表人: 邹琪
委托代理人: 杨玉梅 委托代理人: 邹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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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合同公告
长沙县城市管理局长沙县(2026-2028年度)城区厨余垃圾收运物业外包项目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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