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锡市灾害救助民生综合保险采购项目和无锡市灾害救助民生综合保险履约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平竞争审查征求意见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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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采购**市灾害救助民生综合保险项目、**市灾害救助民生综合保险履约管理服务项目,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管理局采购管理办法》要求,两个项目均拟以公开招标的形式组织采购,****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为确保两个项目实施符合市场公平竞争的有关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1.**市灾害救助民生综合保险项目;

2.**市灾害救助民生综合保险履约管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委托单位

****。

三、承担项目申请单位

1.保险公司;

2.****公司。

四、项目任务

1.**市灾害救助民生综合保险项目:主要是结合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要求,拟为我市居民购买灾害救助保险服务,有效提升居民抵御灾害(自然灾害、部分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强化源头预防,筑牢居民防灾减灾救灾保障防线,包括因灾人身伤害和住房财产损失两个方面的救助服务。中标单位除必须完成救助相关工作外,还需配合完成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工作。

2.**市灾害救助民生综合保险履约管理服务项目:主要是对**市灾害救助民生综合保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履约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救助实施情况、宣传服务落实情况、群众满意度等。中标单位除必****公司履约情况考核报告及项目优化建议外,尚需完成****交办的其他项目相关工作任务。

五、项目申请单位具体要求

(一)**市灾害救助民生综合保险项目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能够合法提供本次采购服务并经****总局****银行****委员会****公司或其分支机构;

2)供应商须具有****总局****银行****委员会)核发的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国保险许可证》(或依据新规申领、换领的《中华人民**国金融许可证》);

3)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内(如供应商成立时间不满3年,则要求为自成立以来)无不良经营行为,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被授权代表应为投标供应商在职职工(提供由投标供应商为其依法缴纳的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②拒绝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 信用** 网站(credit.****.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市灾害救助民生综合保险履约管理服务项目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能够合法提供本采购项目****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须具有经国家有关权威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或《保险中介许可证》;

3)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内(如供应商成立时间不满3年,则要求为自成立以来)无不良经营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被授权代表应为投标供应商在职职工(提供由投标供应商为其依法缴纳的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②拒绝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 信用** 网站(credit.****.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项目申报评审具体要求

申请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组织采购项目开评标,对申请单位的投标文件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对 **市灾害救助民生综合保险项目 择优确定前5****公司组成项目组,联合承担保险责任。对 **市灾害救助民生综合保险履约管理服务项目 择优选择1家承接单位,履行履约管理责任。标书代写

以上两个项目的采购均按****政府采购网予以公示。公开招标公示期结束后,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如认为上述项目内容违反《中华人民**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规定,具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以邮件形式反馈至邮箱****@163.com,或拨打电话0510-****3840、0510-****4385反馈。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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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2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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