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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双减”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优化校内课后服务供给,根据《****教育厅 ****体育局关于印发〈**省非学科类****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冀教监管〔2023〕2号)、****教育局《关于开展三星级及四星级校外培训机构评定工作的通知》(保教函〔2026〕22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校外培训机构自主申报情况,**县校外培训****小组对提交申请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核查评定。
经综合评定,拟认定我县3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为“**县三星级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予以公示。
附件:
附件公示期:2026年4月10日-2026年4月16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通过书面形式、电话等方式向****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2-****641 0312-****811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正式认定“**县三星级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并颁发三星级评定证书及牌匾。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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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0日
来源:**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