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处理剂产业链扩展项目1万吨/年快速渗透剂T及2万吨/年电子级盐酸生产装置

审批
山东-枣庄-市中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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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125648K丁志波
任衍勇******区
******区十里泉东路1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水处理剂产业链扩展项目1万吨/年快速渗透剂T及2万吨/年电子级盐酸生产装置****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C2669-C2669-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区 十里泉东路1号
经度:117.64127 纬度: 34.79693****环境局
2021-06-09
枣环许可字〔2021〕50号913********125648K001V
2024-05-30488.89
25.3****
913********125648K******公司
913********047702F****中心
123********54060692024-04-10
2025-09-102025-12-05
2026-02-142026-04-02
http://www.****.cn/gonggao/99.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万吨/年快速渗透剂T;2万吨/年电子级盐酸(副产纯水盐酸5000吨/年)1万吨/年快速渗透剂T;2万吨/年电子级盐酸(副产纯水盐酸5000吨/年)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评工艺:搅拌→酯化→调pH→磺化反应→稀释→包装环评工艺:投料→酯化→磺化反应→调pH→稀释→包装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废气: ①快速渗透剂T反应过程产生的废气依托现有二级水吸收(3段喷淋吸收),经25m排气筒排放(P1-6)。 ②电子级盐酸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依托现有HEDP废气处理装置(现有废气处理装置为深冷+三级降膜+二级喷淋+四级降膜+一级喷淋+二级尾气喷淋吸收装置)处理后废气由管道引入原有工程尾气吸收经25m排气筒排放(P1-5)。 ③外排废气须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表2标准限值和《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标准限值要求。 落实报告书提出无组织排放措施。企业应加强生产装置区设备检修及维护,进行LDAR检测。厂界无组织废气须符合《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要求。 2废水: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给排水及污水处理系统。纯水车间排放高盐 水部分送至四乙酰乙二胺车间用于氯化氢吸收、部分送往HEDP装置生产盐酸;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和循环水池排****处理站处理符合《**省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南四湖**湖流域》(DB37/3416.1-2018)表2一般保护区标准后全部回用。 3固体废物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精馏残渣、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丙烯磺酸钠和甲基丙烯磺酸钠离心过程产生的氯化钠(不属于本次验收项目)应交由相应处置能力的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进行鉴定是否为危废,在明确其危险废物属性前,建设单位不得随意处置;若鉴定不是危废则按一般固体废物处置。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等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等要求。1废气: ①精细化学品一车间:快T生产废气(二氧化硫、异辛醇(VOCs)等)经过管道收集后经过一级水喷淋吸收塔+一级碱喷淋吸收塔+25米DA006排气筒达标排放。 ②HEDP尾气吸收车间:电子级盐酸生产废气(氯化氢)经过管道收集后经过深冷+三级降膜+二级喷淋+四级降膜+一级喷淋+二级尾气喷淋吸收装置+25米的DA004排气筒达标排放。 ③本项目建设前精细化学品一车间,已开展LDAR检测,本次快T项目验收完成运营后继续将精细化学品一车间快T生产线列入下一期LDAR检测项目。 2废水: 生产装置区废水处理措施:①碱吸收塔更换出的吸收液、②生产装置区初期雨水经管道****处理站生化系统。 其他辅助装置排水处理措施:①蒸汽冷凝水经热水罐收集后由生产车间回用。②循环冷却水排污水、③纯水车间浓水经管道收集后,****处理站除盐系统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④初期雨水及⑤生活污水经管道****处理站,经过生化系统+除盐系统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处理站分为两部分工序:①污水生化处理系统和②污水浓水除盐系统。整体工艺为“集水池+调节池+厌氧+缺氧+好氧生化处理(+Fenton装置)+沉淀池+浓水RO”+“纤维束过滤器+NF纳滤系统+斜板沉降+海水淡化系统RO+三效蒸发”处理工艺。污水站处理能力400 m3/d,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循环水池补水,不外排。其中污水站出水满足《**省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南四湖**湖流域》(DB37/3416.1-2023)中表2一般保护区标准要求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中表1的标准要求。 项****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废水处理措施可行。 3固体废物 本次验收项目产生的固(液)体废物分为生产装置区固体废物及其他辅助装置区固体废物。 生产装置区固体废物:废包装袋、废离子交换树脂。 其他辅助装置区固体废物:污水处理站UV灯管、灭活污泥、三效蒸发废盐。、 废离子交换树脂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EDI纯水制取过程中产生);废包装袋、废UV灯管、灭活污泥、三效蒸发废盐为危险废物。
1废气:①精细化学品一车间快T生产线废气治理工艺升级改造成一级水喷淋吸收塔+一级碱喷淋吸收塔+25米DA006排气筒达标排放,对二氧化硫废气的治理效率升高,符合要求;②电子级盐酸废气治理设施与环评要求一致,符合要求;同时企业已将本次验收项目的生产线列入下一期LDAR检测项目工作计划,符合要求。 2废水:厂区****处理站进行了升级改造,本次验收项目废水可以依托其处理。本期验收项目未变动。 3固体废物:本次验收项目新增了环评阶段未识别的危废种类:废包装袋及废离子交换树脂(EDI纯水制取过程中产生)。新增的废包装袋依托现有危废间进行暂存,验收项目厂区内现有工程产生的危废中包含本次验收项目新增的危险废物种类,且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间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后再生利用。综上所述本次验收项目新增的危险废物未改变厂区的危险废物处置方式,且识别出废包装袋并按危废处置,避免了危废混入一般固废,避免了危废混入产生的不利影响。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生产设备 主要设备建设情况:①环评设计快速渗透剂T产品生产设备及泵等共计38台套;②环评设计电子级盐酸产品生产设备及泵等共计28台套;主要设备建设情况如下: ①实际建设快速渗透剂T产品生产设备及泵等共计42台套; ②环评设计电子级盐酸产品生产设备及泵等共计51台套。
1)快速渗透剂T生产线设备变动主要有:①因安全评价要求,焦亚硫酸钠为危险化学品,易发生氧化还原反应,不能直接投加到反应釜,因此增加焦亚硫酸钠中间罐及其配套罐及泵组件等用于溶液配制剂物料投加。②增加小容量快T产品中间罐用于产品周转,用于保护转料泵、避免空转。 2)电子级盐酸生产设备变动主要有:①增加两套离子交换柱及其配套罐及泵等组件,用于EDI水的制取,以期提高纯水盐酸及电子级盐酸的纯度。②增加了车间内的生产用水供水、循环水供水排水等设备。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氯化氢(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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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702.72 0 0 0 702.72 702.72 /
0 0.0043 0 0 0 0.004 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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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
0 0.0098 0 0 0 0.01 0.01 /
0 0.0273 0 0 0 0.027 0.027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处理站 污水处理站生化系统及除盐系统出水及循环水池补水中的污染物浓度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南四湖**湖流域》(DB37/3416.1-2023)一般保护区要求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 标准要求。 ****处理站分为两部分工序:①污水生化处理系统和②污水浓水除盐系统。整体工艺为“集水池+调节池+厌氧+缺氧+好氧生化处理(+Fenton装置)+沉淀池+浓水RO”+“纤维束过滤器+NF纳滤系统+斜板沉降+海水淡化系统RO+三效蒸发”处理工艺。污水站处理能力400 m3/d,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循环水池补水,不外排。其中污水站出水满足《**省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南四湖**湖流域》(DB37/3416.1-2023)中表2一般保护区标准要求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中表1的标准要求。 项****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废水处理措施可行。 项目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生化系统处理后的出水中污染物含量分别为:pH值:7.5~7.7,其他项目的浓度平均值分别为CODCr:16 mg/L、BOD5:5.7 mg/L、石油类未检出、硫化物未检出、总氮: 3.72 mg/L、氨氮: 1.09 mg/L、TDS: 130 mg/L、LAS未检出、挥发酚未检出、氯化物: 18.8 mg/L、氟化物未检出、悬浮物未检出、总磷: 0.19 mg/L。 污水处理站除盐系统处理后的出水中污染物含量分别为:pH值:8.7~8.9,其他项目的浓度平均值分别为CODCr:15 mg/L、BOD5:5.5 mg/L、石油类未检出、硫化物未检出、总氮: 1.22 mg/L、氨氮: 0.69 mg/L TDS: 39 mg/L、LAS未检出、挥发酚未检出、氯化物: 0.192 mg/L、氟化物未检出、悬浮物未检出、总磷: 0.09 mg/L。 循环水池补水中污染物含量分别为:pH值:8.2~8.4,其他项目的浓度平均值分别为CODCr:15.9 mg/L、BOD5:5.5 mg/L、石油类未检出、硫化物未检出、总氮: 3.11 mg/L、氨氮: 0.10 mg/L、TDS: 337 mg/L、LAS未检出、挥发酚未检出、氯化物: 28.6 mg/L、氟化物:0.2 mg/L、悬浮物未检出、总磷: 0.10 mg/L。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电子级盐酸生产装置废气治理设施 氯化氢的有组织废气排放情况符合《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制的要求。 生产过程中的废气经过深冷+三级降膜+二级喷淋+四级降膜+一级喷淋+二级尾气喷淋吸收装置处理后经过25米DA004排气筒排放。 电子级盐酸生产:其中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8.6 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3.23×10-3 kg/h,验收期间平均生产负荷为:85.2%,满负荷生产时污染物排放折算浓度为:氯化氢:10.09 mg/m3,折算排放速率为0.00379 kg/h。
2 快速渗透剂T生产装置废气治理设施 VOCs排放情况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排放限值标准。二氧化硫的排放情况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及《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制的要求。 快T生产产生的废气经过一级水喷淋吸收塔+一级碱喷淋吸收塔后经过25米DA006排气筒排放 其中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23.1 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6.02×10-3 kg/h,验收期间平均生产负荷为:71.4%,满负荷生产时污染物排放折算浓度为32.4 mg/m3,折算排放速率为0.0084 kg/h。二氧化硫未检出。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治理设施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昼间标准65dB,夜间标准55dB) 验收项目车间内建设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设施。 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等效声级最大值为57.5 dB(A),厂界夜间噪声等效声级最大值为54.6 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四)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强化厂区防漏及事故废水应急收集处理。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的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管线敷设尽量“可视化”。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根据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合理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环境影响。 该项目环评报告书中要求参考《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等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将厂区分为一般污染防治区、重点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 重点防渗区:主要指对地下水环境有污染的物料或污染物料泄漏后,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或部位。主要包括含生产车间、污染介质的工艺埋地管道、原料罐区、成品罐区、污水埋地管道、污水处理站和事故水池以及危险废物暂存间。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一般防渗区:主要指对地下水环境有污染的物料或污染物料泄漏后,可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或部位。主要指地面、明沟、雨水监控池、循环水场冷却塔水池及吸水池等区域或部位。架空设备、管道发生泄漏后,首先落在地面上,很容易发现和处理,且处理时间较短;明沟、雨水监控池的水在沟或池中停留时间较短,且容易得到及时处理。因此在这些区域或部位只需采取一般防渗措施。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环评批复及排污许可证的要求,项目工程建设所在地地下水质量须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Ⅲ类标准。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精馏残渣、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丙烯磺酸钠和甲基丙烯磺酸钠离心过程产生的氯化钠应交由相应处置能力的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进行鉴定是否为危废,在明确其危险废物属性前,建设单位不得随意处置;若鉴定不是危废则按一般固体废物处置。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等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等要求。 本次验收项目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事故水池:本次验收项目的环评《****水处理剂产业链扩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估算该项目若在事故状态下,其事故水池容积需求为1992 m3,环评估算该项目整体依托现有项目2座650 m3、1座800 m3事故水池和1座1800 m3事故水池(在建),合计3900 m3可以满足该项目整体需求。 本次验收项目依托现有风险防范措施,依托现有2座800m3和1座2280m3事故水池,合计3880 m3事故水池,可以满足项目在事故状态下的事故水容纳需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废水治理设施依托:“(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雨污分流、清污 分流”的原则建设给排水及污水处理系统。纯水车间排放高盐水部分送至四乙酰乙二胺车间用于氯化氢吸收、部分送往HEDP装置生产盐酸;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和循环水池排****处理站处理符合《**省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南四湖**湖流域》(DB37/3416.1-2018)表2一般保护区标准后全部回用。” 2固体废物处置设施依托现有设施。1废水治理设施依托:企****处理站的升级改造已经完成,本次验收项目废水处理依托现有****处理站处理。升级后的污水站分为两部分工序:①生化处理系统和②除盐系统。整体工艺为“集水池+调节池+厌氧+缺氧+好氧生化处理(+Fenton装置)+沉淀池+浓水RO”+“纤维束过滤器+NF纳滤系统+斜板沉降+海水淡化系统RO+三效蒸发”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为400 m3/d,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循环水池补水,不外排。 2固体废物处置设施依托:本次验收项目危险废物处置依托现有80 m2的危废暂存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托现有2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占地面积分别为45 m2,6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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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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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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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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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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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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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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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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