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说明
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1.2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进行采购。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1.3属于信息网络开发服务的,供应商成交后应向采购人提供源代码以及文档等技术资料。
1.4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采购需求
2.1****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 序号 |
内容 |
说明 |
| 1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
1、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中型、小****政府采购活动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企业划型标准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执行。 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
| 2 |
监狱企业 扶持政策 |
****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 ****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和戒****监狱企业)的,投标人****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给予证明,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投标****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3 |
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策 |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政府采购活动时,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并对声明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本招标文件所称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标书代写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
| 注: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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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52000.00元/年,总预算共156000.00元。
2.3项目介绍:
2.3.1污水处理站现况:
****污水处理站于2017年建设完成,目前运行正常。现需采购一家在污水处理行业富有运营和管理经验、有实力、负责任的专****处理站运营工作,并使污水处理设备运行正常、运营记录完善、出水达标排放。
2.3.2污水站参数:
污水处理站采用“接触氧化+消毒”工艺进行污水处理,处理构筑物采用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消毒采用电解食盐法次氯酸钠发生器工艺。总设计处理规模15吨/日,按每天不超过15吨处理水量运营。
2.3.3运营水质指标要求:
污水处****中心卫生院医疗及生活污水,处理水量均不超过运营水量。处理废水中的各类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二级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标准限值,并符合环保部门和卫生监督部门的要求。
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主要指标见下表:
| 指 标 |
BOD5 (mg/L) |
CODcr (mg/L)) |
NH3-N (mg/L) |
粪大肠杆菌(MPN/L) |
PH |
| 标准 |
200 |
350 |
35 |
100000 |
6-9 |
出水水质执行《**省医疗废物污染控制标准》(DB37/596—2020)二级排放标准,出水水质见下表中要求的标准。
| 序号 |
成分 |
浓度 |
| 1 |
CODcr(mg/L) |
≤120 |
| 2 |
BOD5(mg/L) |
≤30 |
| 3 |
pH(mg/L) |
6-9 |
| 4 |
类大肠杆菌(MPN/L) |
≤500 |
| 5 |
氨氮(mg/L) |
≤25 |
| 6 |
沙门氏菌 |
不得检出 |
| 7 |
志贺氏菌 |
不得检出 |
2.4服务内容:
2.4.1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产生的污水,并严格按照标准的操作规程操作,认真做好运行记录。
2.4.2服务范围自调节池开始,经污水站各处理单元至排放口止(含排放口)。化
粪池清理工作、****处理站以外管网、供电设施等维护管理不包含在内。污水站所产生的污泥、栅渣、除臭系统的活性炭废料等须按危险废弃物处理,由采购人负责。
2.4.3服务期内,除电费和水费外,其它一切费用、风险和所有责任(包括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须全权负责污水站的运营与维护,包含污水处理所需消毒剂等药剂,保证污水处理稳定达标排放。
2.4.4成交供应商负责污水站的水质监测,包括每日余氯监测、每月粪大肠菌群监测、每季度沙门氏菌监测、每半年志贺氏菌监测,监测记录保存完整,不合格样本复查整改记录等。除余氯检测外,须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定期出具检测报告。
2.4.5采购人有权对污水站的污水水量、水质情况、污水处理站的运行管理、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安全生产、环境监测等情况进行监督。
2.4.6服务期内,如环保及有关部门监测或验收检查不达标,其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并承担后果。
2.4.7若设备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成交供应商须及时修复并保证正常运转,****医院正常工作秩序。若设备出现非因成交供应商人员操作原因造成的故障,经维修仍无法使用需进行配件更换的,经采购人对故障原因及产生的费用进行确认后,采购人组织协调设备更换并承担相关费用。因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操作、使用不当造成设备出现质保期外的维修、维护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维修、维护并承担相关费用。
2.4.8合同终止时,成交供应商须将项目设施及相关文件资料按规定完好、无偿移交给采购人。
2.4.9服务期内,****医院的统一管理,****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
2.5项目交接
2.5.1自本项目确定后,根据污水站设备附件列出清单,****处理站现有的项目设施进行逐项清点和登记,并在必要时就其状况或其它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进行备注,形成项目设施移交记录后,由双方代表在项目设施移交记录上签字予以确认。项目设施移交记录经双方签署之日,即为项目设施移交完成之日(“项目设施移交日”)。
2.5.2项目设施移交的标准为现状移交,即将项目设施按移交日现状移交给成交供应商。项目设施移交后,成交供应商如认为需要对接收的项目设施进行必要整修的,整修方案须报采购人批准,整修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5.3采购人应保证在项目设施移交日前,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
2.5.4合同终止时,成交供应商须将全部运行记录、维修记录、技术文件等完好、无偿移交给采购人。
3.商务条件:
★3.1服务期限:三年。
3.2服务地点:****内。
★3.3付款方式:服务费用以年为单位支付。合同签订后,以成交供应商出具发票为准一月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一年服务费,下一个年度以此类推。
3.4验收标准及要求:污水处理能够稳定达标排放,满足环保部门或相关部门的要求。污水处理设备运行正常,质量完好,维修维护及时。
三、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日历天:自2026年4月12日起至2026年4月14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单位,采购需求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六、采购需求最终以发布的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七、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
地 址:**市**区大村镇集灵路57号
联 系 人:丁院长
联系方式:199****91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西海岸新区钱家山路677号
联 系 人:王璇
联系方式:186****6563
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