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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征地法定公告 |
| 发布机构: | ****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能源 |
| 名称: | ****征收土地预公告-石征预〔2022〕5号 | 文号: | 石征预〔2022〕5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10-17 | |
| 废止日期: |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拟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关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名称
G530**至查桥(**段)改建工程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市****社区、七里村、**村、缘溪村、三增村、杏溪村、**村;丁香镇梓桐村、丁香村、华桥村、**村;小河镇尧田村、狮山村、莘田村、红石村境内的集体土地。被征土地实际范围、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
三、工作时序安排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结束后进行以下工作,请有关部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予以配合。
1.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2.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3.组织相关部门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4.开展征地补偿登记工作;
5.****组织有关单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经营权人、使用权人、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止。
六、特别提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