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金健米业****加工中心(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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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4-10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4-28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4-28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4-10 17: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4-08 17: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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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公告内容 |
金健米业****加工中心(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澄清答疑公告 金健米业****加工中心(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26年4月8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下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一、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如下: 问题一:招标文件招标公告4.3.1投标人类似业绩:□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工程业绩设计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类似工程业绩):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9231.36m2的建筑工程的业绩;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建筑工程跨度不少于12米的建筑工程的业绩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类似工程业绩):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9231.36㎡的建筑工程的业绩;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建筑工程单跨跨度不少于12米的建筑工程的业绩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因为中标书、合同、验收资料体现不出跨度,请问能否开具业主证明作为佐证资料或以施工图纸作为佐证资料。 答复:如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业数据库查询到的企业、人员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等﹞的关键内容中均未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业绩相关指标的,可以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经图审机构盖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情况报告书作为佐证材料,但相关操作应符合“机器管招投标”的要求。 投标人因提供的佐证资料不充分,****委员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断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如产生质疑、投诉时,****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证明材料,证明其类似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问题二:评审加分的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中,设计和施工均有建筑工程跨度要求,请问:1)、该跨度是单跨跨度还是总跨跨度; 答复:该跨度为单跨跨度。 2)、该业绩是否可以由竣工图或完成了施工图审查的图纸做为佐证材料。 答复:详见问题一答复。 问题三:1、若设计单位类似业绩中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业数据库查询到的企业、人员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均未体现项目跨度数据,是否可以提供项目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项目施工图纸等材料作为项目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证明项目跨度指标。 答复:详见问题一答复。 2、若投标人为设计施工一体化单位,项目施工与设计的信用评价结果是否分别采用投标人施工与设计的信用评价得分。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四:预算部分疑问:1、安装部分无图纸,是否能提供图纸 答复:相关内容已提供,具体详见附件。 2、附表十二无固化清单是否参照湘建科函(2025)151号、湘建科函(2025)150号文,取消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简化表格填写 答复:招标清单格式以湘建科函〔2025〕150 号文为准,计价软件表格与其不一致的,以计价软件导出表格为准。相关格式已调整,详见附件。 3、附表十三投标总价(已标价项目清单)格式是否按湘建科函(2025)151号、湘建科函(2025)150号文计价办法编制 答复:招标清单以湘建科函〔2025〕150 号文为基础格式,与计价软件导出表格不一致的,以计价软件表格为准。 4、商务资信部分疑问:1、招标文件中,招标项目名称有“金健米业****加工中心(一期)”和“金健米业****加工中心(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两个,请问以哪一个名称为准 答复:项目名称以“金健米业****加工中心(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为准。 5、请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否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答复:在**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中两个岗位可以选择同一人时,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满足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情况下,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6、技术部分疑问:1、未见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相关图纸,建筑图未见相关说明,望提供。 答复:相关内容已提供,具体详见附件。 7、所附图纸中给出部分做法与发包人要求附件二《建筑构造做法》存在出入,具体以哪项为准 答复:附件二《建筑构造做法》为粮油行业常规做法,具体以招标清单项目特征为准。 问题五:问题1:本项目招标公告中设计单位的设计入围业绩、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评审加分业绩均要求投标人提供有跨度指标的业绩,若中标通知书、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没有体现其跨度指标,能否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作为设计单位的业绩证明材料 问题2: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施工单位的施工入围业绩、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评审加分业绩均要求投标人提供有跨度指标的业绩,若类似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行业数据库网络查询截图均未体现项目单跨跨度指标,请问补充项目施工图或竣工图或业主证明等任一材料是否能作为项目单跨跨度的证明材料 答复:详见问题一答复。 问题3:本项目的资格业绩要求为“施工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类似工程业绩):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9231.36㎡的建筑工程的业绩;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建筑工程单跨跨度不少于12米的建筑工程的业绩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请问是一个业绩同时满足此条件即可,还是两个项目分别满足跨度与建筑面积的要求即可 答复:上述业绩指标可以为同一个单项合同同时具备满足,也可以采用两个不同的单项合同分别具备满足相应指标并组合成一组业绩使用,但不允许多个同类别指标项目的合同进行叠加来满足相应指标要求。 问题4:请问本项目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同时满足拟任施工负责人的要求)是否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答复:在**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中两个岗位可以选择同一人时,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满足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情况下,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问题六:我方作为金健米业****加工中心(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潜在投标人,在认真研读招标文件后,就招标文件中设计业绩 “建筑工程跨度不少于 12 米” 指标的证明材料范围提出如下答疑申请,恳请招标人予以明确答复。 一、 疑问涉及条款 1.第一章 招标公告 4.3.1 投标人类似业绩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4 商务部分评审相关业绩要求 3.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2.2.3 (1) 设计业绩 上述条款均要求:近 3 年内完成过一个建筑工程跨度不少于 12 米的建筑工程设计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并明确业绩评审以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 / 竣工验收文件(证书)、行业数据库截图等为依据,评标委员会仅对竣工验收时间、工程类别、工程规模、项目负责人四项关键内容进行复核。 二、 疑问说明及理由 结合众多过往项目业绩情况及行业常规操作流程分析,招标文件目前规定的业绩证明材料范围与“跨度”这一关键指标的认定存在不匹配之处,具体原因如下: 1.常规证明材料的局限性: 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审查备案等常规证明文件,通常仅记载建筑面积、高度、层数、结构形式、容积率等宏观指标,一般不载明建筑跨度这一具体结构技术参数。 2.跨度指标仅在专项技术文件中体现: “按照工程建设行业惯例,建筑工程跨度属于结构设计关键技术参数,主要记载于:抗震设防审查意见报告、项目抗震设防设计专篇、施工图纸及图纸说明以及业主单位出具的项目情况证明等文件中。 3.仅限定现有材料将导致不公平评审:若严格以招标文件列明材料作为跨度认定依据,大量实际满足 “跨度≥12 米” 的真实有效业绩,将因无法在指定材料中体现对应数据而被判定为无效业绩,严重影响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也不利于择优选择具备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影响项目建设质量。。 三、 答疑请求事项 鉴于上述情况,若仅以招标文件现列材料作为依据,将导致满足实际业绩要求(跨度≥12米)的投标人因无法在指定材料中找到对应数据而被判定业绩无效,这有悖于招投标活动的公**则。因此,恳请招标人明确将“抗震设防审查意见报告”、“项目抗震设防设计专篇”、“图纸说明”以及业主开具的证明材料等能够真实反映建筑工程跨度指标的相关文件,补充纳入“建筑工程跨度不少于12米”类似工程业绩的合法有效佐证材料范围,****委员会评审跨度指标的依据。 答复:详见问题一答复。 问题七:1、招标文件第255页的报价格式为湘建建函〔2023〕49号文格式,而提供的招标清单格式为湘建科函〔2025〕150号文格式,无法按招标文件第255页的格式提供报价表格。请明确:报价以招标清单的格式为准。 答复:按湘建科函〔2025〕150号文、湘建科函〔2025〕151号文执行。 2、招标文件第254页的报价汇总表,该表可否按以下方式填报:“**工程费9219.916686万元” 对应的报价填在“一、工程费” 一栏,“施工图设计费(含BIM设计费用)126.57万元” 对应的报价填在“二、工程总承包其他费”一栏,并对二者的报价进行汇总即可 答复:相关格式已调整,详见附件。 3、招标清单为湘建科函〔2025〕150号文格式,此格式的报表中没有“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因此,招标文件第254页报价汇总表中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一列无法填报,请明确:该列可以不填报。 答复:按湘建科函〔2025〕150号文、湘建科函〔2025〕151号文执行。相关格式已调整,详见附件。 问题八:1、本项目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湘建科函〔2025〕150号文、湘建科函〔2025〕151号文)计价模式,但招标文件P255:“十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 投标总价(已标价项目清单)内容和格式均是要求参照《关于印发〈**省建设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的通知》(湘建建函〔2023〕49号)等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两者计价模式相冲突。投标预算文件是否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请明确。 答复:按湘建科函〔2025〕150号文、湘建科函〔2025〕151号文执行。 2、招标清单为(湘建价(2020)56号)计价模式,招标文件P254 十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无固化清单)要求提供的投标报价汇总表为湘建建函【2023】49号文计价模式,两种计价模式费用归口不一致,且现行的计价软件,都无法实现两种计价模式的相互转换,所以采用湘建科函〔2025〕150号文、湘建科函〔2025〕151号文招标清单报价无法填报49号文的投标报价汇总表,请重新发布 十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无固化清单)要求提供的投标报价汇总表。 答复:按湘建科函〔2025〕150号文、湘建科函〔2025〕151号文执行。相关格式已调整,详见附件。 3、本项目提供控制价工程量清单为电子表格版本,因此项目造价大,工程量清单多,为提高工作效率,请提供招标控制价HNZBJ格式文件。 答复:本项目采用非固化工程量清单格式,不提供工程量清单的软件版和接口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上传格式请按系统要求执行。 问题九:1、工程量清单请提供软件版(HNZBJ版) 答复:本项目采用非固化工程量清单格式,不提供工程量清单的软件版和接口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上传格式请按系统要求执行。 2、业绩要求中的单跨跨度指标,是否可以提供竣工图作为证明资料 答复:详见问题一答复。 问题十:1、本项目招标公告中入围业绩、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评审加分业绩均要求投标人提供有跨度指标的业绩:若中标通知书、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没有体现其跨度指标,能否提供施工图或者业主证明作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的业绩证明材料 答复:详见问题一答复。 2、请问本次投标报价的格式是参照《关于印发〈**省建设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的通知》(湘建建函〔2023〕49号)还是(湘建科函(2025)150号文)>>,若按(湘建建函〔2023〕49号)报价,则是按总价模式还是单价模式报价 答复:按湘建科函〔2025〕150号文、湘建科函〔2025〕151号文执行。 3、招标文件十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无固化清单)本次报价可否将工程总承包其他费修改为施工图设计费(含BIM设计费用)、暂列金额修改为不可预见费 答复:相关格式已调整,详见附件。 问题十一:为使投标报价工作效率及质量更高,请招标人提供招标工程量清单的HNZBJ格式文件。 答复:本项目采用非固化工程量清单格式,不提供工程量清单的软件版和接口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上传格式请按系统要求执行。 问题十二:1.请提供各专业初步设计图纸、初设文本、地勘报告; 答复:相关内容已提供,具体详见附件。 2.该项目招标文件附件中,目前仅提供了模拟清单的表格版本,是否报价只需提供254页的投标总价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如需按模拟清单报价,请提供HNZBJ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 答复:本项目采用非固化工程量清单格式,不提供工程量清单的软件版和接口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上传格式请按系统要求执行。 3.一个包含40****园区设计合同,合同内部分单体完成竣工(包括符合控制指标的单体),这个合同是否可以作为业绩使用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4.合同、图审合格证、竣工验收报告均没有跨径指标,****设计院出图章及审图单位审查章的图审通过版蓝图佐证跨径指标吗 答复:详见问题一答复。 问题十三:1、招标文件第254页《十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无固化清单)》的格式为湘建建函〔2023〕49号,而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格式为湘建科函〔2025〕150、151号文,请问投标人是否只需要填报**工程费、施工图设计费即可请招标人重新提供填报格式 答复:按湘建科函〔2025〕150号文、湘建科函〔2025〕151号文执行。相关格式已调整,详见附件。 2、投标人是否需要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的格式提供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答复:请根据已提供的招标清单格式编制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上传格式请按系统要求执行。 3、招标文件无要求项目负责人作为委托代理人,请问授权委托人可以是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也可以是投标单位其他人员(提供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答复:交易系统中授权委托代理人可以选择本单位除拟任项目经理以外的其他自有员工时,授权委托代理人可以为本单位除拟任项目经理以外的其他自有员工。 4、工程总承包负责人是否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答复:在**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中两个岗位可以选择同一人时,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满足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情况下,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问题十四:本次招标文件类似业绩的建筑工程跨度指的是什么 是建筑短边的总长还是单个柱子间的跨度 答复:本项目的建筑工程跨度是指建筑工程单跨跨度,即结构设计图中相邻两纵向定位轴线(承重柱/支座)之间的距离,不含建筑总长度、总宽度及多跨累计长度。 问题十五:若类似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行业数据库网络查询截图均未体现项目单跨跨度,请问项目施工图或竣工图或业主证明等任一材料是否可以作为项目单跨跨度的证明材料 答复:详见问题一答复。 问题十六:1、资格要求的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和评审加分的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和建筑工程单跨跨度,请问是否可以一个业绩满足总建筑面积,另一个业绩满足单跨跨度。无需是同一个业绩既满足总建筑面积,又满足单跨跨度两个要求 答复:上述业绩指标可以为同一个单项合同同时具备满足,也可以采用两个不同的单项合同分别具备满足相应指标并组合成一组业绩使用,但不允许多个同类别指标项目的合同进行叠加来满足相应指标要求。 2、如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竣工验收文件(证书)都无法体现该项目的建筑工程单跨跨度,请问业主开的业绩证明是否可以作为证明该业绩满足指标项的相关证明材料 3、如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竣工验收文件(证书)都无法体现该项目的建筑工程单跨跨度,请问项目图纸是否可以作为证明该业绩满足指标项的相关证明材料 答复:详见问题一答复。 4、拟任施工负责人是否可以兼任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答复:在**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中两个岗位可以选择同一人时,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满足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情况下,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5、项目名称是否以“金健米业****加工中心(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为准 答复:项目名称以“金健米业****加工中心(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为准。 问题十七:1.若类似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行业数据库网络查询截图均未体现项目工程跨度,是否可以提供项目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等材料作为项目工程跨度的证明材料 答复:详见问题一答复。 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否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兼任施工负责人 答复:在**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中两个岗位可以选择同一人时,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满足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情况下,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3.本项目评审加分业绩设置了建筑面积和跨度两个指标,请问是必须同一个项目业绩同时达到两个指标还是可以两个不同的业绩分别达到建筑面积和跨度的指标即可 答复:上述业绩指标可以为同一个单项合同同时具备满足,也可以采用两个不同的单项合同分别具备满足相应指标并组合成一组业绩使用,但不允许多个同类别指标项目的合同进行叠加来满足相应指标要求。 4.招标图纸中仅有建筑专业相关图纸,无其余各专业图纸,请补充。 答复:相关内容已提供,具体详见附件。 5.为提升技术标编制效果,可否提供本项目效果图。 答复:相关内容已提供,具体详见附件。 问题十八:问题1:请问本项目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同时满足拟任施工负责人的要求)是否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请明确。 问题十九:请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满足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情况下,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否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问题二十:1、请问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否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问题二十一:请问本项目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同时满足拟任施工负责人的要求)是否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请明确回复! 问题十八至问题二十一统一答复:在**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中两个岗位可以选择同一人时,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满足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情况下,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本项目为机器管招投标系统电子评标项目,请投标人按照《**省“机器管招投标”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进行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编制应当符合“**省机器管招标电子交易系统”要求。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咨询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7016,0731-****7016。 二、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变,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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