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年产家用电器配件114万件**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信息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个体工商户)年产家用电器配件114万件**项目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个体工商户)年产家用电器配件114万件**项目
2.建设单位:****(个体工商户)
3.建设概况:****(个体工商户)年产家用电器配件114万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市黄圃镇**南路91****中心坐标:N22°42'23.269";E113°19'29.387")。本项目用地面积为1500m2,建筑面积为1500m2,主要从事家用电器配件制造。设计年产家用电器配件114万件;实际年产家用电器配件114万件。本项目设计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20%;实际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20%。项目共设员工为12人,项目不设食堂和宿舍。全年工作280天,每天工作12小时,工作时段为上午8:00-14:00,下午14:00-20:00,采取2班制。项目组成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二、建设项目竣工日期及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1.项目竣工日期:2026年4月7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6年4月8日-2027年4月7日
三、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排入**公用****公司处理后排至黄圃水道。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注塑、烘料工序废气:注塑废气采取半密闭型集气罩收集(烘料废气采用集气管直连方式收集)后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处理风量为15000m3/h。铁板剪切、焊接工序加强车间通风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采取合理布局,产噪设备安装减振垫、润滑保养,距离衰减等措施。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废物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
****(个体工商户)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