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博克塞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1.538%股权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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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博克塞****公司11.538%股权
转让标的名称 **博克塞****公司11.538%股权
项目编号 **** 转让底价 1119.67 (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6-04-13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6-05-12
标的所在地区 **市>市辖区>**区 标的所属行业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项目受理联系人 赵老师、何老师/023****5212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博克塞****公司11.538%股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受让****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博克塞****公司
注册地(地址) **市>市辖区>**区
法定代表人 艾明
成立时间 2024-01-02
注册资本 8667万元 人民币
实收资本 8667万元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117MAD9BEMU2D
所属行业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工具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数控机床销售;防火封堵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公司股东对外转让的 ****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要求,履行股东同意手续:
是 股东会决议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1 **辉玥****公司 76.924% -
2 重****集团****公司 11.538% -
3 **从南到****公司 11.538% -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10.95万元 -817.22万元 -817.18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8262.26万元 302万元 7960.26万元
审计机构 ****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26-02-28 79.76万元 -86.78万元 -86.78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8113.45万元 239.97万元 7873.48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恒申达资产评估土地房****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市合****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26-04-01
评估基准日 2025-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事务所有限公司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一、据《资产评估报告》载: 1.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账面记录的核心资产为无形资产-专利权,账面价值6455.71万元,系公司股东**辉玥****公司作为出资投入的4项专利权。根据取得的专利权评估报告,其专利权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电池箱体生产和一项智能机器人。根据核实,被评估单位2025年其主营产品为光伏支架产品,****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且未来使用计划尚不明了。本次评估中,对于该部分专利权按账面值进行列示。 2.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账面记录的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为30.15万元,系公司租赁的位于**市**区的厂房所发生的供电系统、垃圾站等改良所发生的费用,尚未摊销完成。****政府已同意**博克塞斯项目暂停,被评估单位主要资产、业务已转移至**,目前厂房空置中,上述长期待摊费用不会在企业未来经营过程中贡献经济利益,故本次评估对其评估为零。
二、其他未尽事项请投资者关注资产评估报告及其他备查资料。
三、被查资料:1.资产评估报告;2.2025年度审计报告;3.2026年2月财务报表。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1119.67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待**联交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110万元汇至**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本项目存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涉及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受让的相关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优先购买权实施方案》。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含原股东)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或原股东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5)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因受让方原因拒签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受让方产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6.交易及权属变更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7.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缴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10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 电汇、转账、网上支付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重****集团****公司
注册地(住所) **市**区**大道476号(自主承诺)
法定代表人 冯成东
注册资本 200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公司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117MA608N3DXC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1.538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1.538
国资监管机构 ****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批准单位名称 ****
决议类型 ****区委常委会会议纪要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五:挂牌信息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重交所网站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集团**支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赵老师、何老师 联系电话 023****5212
备注
相关附件下载:标书代写**博克塞****公司11.538%股权项目优先购买权实施方案.pdf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4-13
招标公告
重庆博克塞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1.538%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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