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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729MA4809QT9L | 建设单位法人:吕震 |
| 王彬彬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村委大高庙西组 74 号 |
| ****医院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8-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5-专科医院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村委大高庙西组 74 号 |
| 经度:114.904********778 纬度: 32.738********4445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6-18 |
| 驻新环审〔2025〕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729MA4809QT9L001Q |
| 2026-02-0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000 |
| 56 | 运营单位名称:**** |
| ****1729MA4809QT9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729MA4809QT9L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411MA9GRJD85E | 竣工时间:2022-04-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3-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0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310v3jSz |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每日接纳人数30,住院人数120人 | 实际建设情况:每日接纳人数26人,住院人数102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挂号-诊断-医疗/办公生活/配套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挂号-诊断-医疗/办公生活/配套设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 本项目产生****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和医疗暂存间废气。 (1****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处理站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各池体构筑物加盖措施,采取重点防渗处理,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集气管道收集后,采用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无组织排放; (2)医疗暂存间废气:负压收集后活性炭吸附,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门诊废水、住院病床废水、检验废水、未预见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和软水制备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和其他****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站,处理规模30m3/d,处理工艺“格栅+调节池+A/O池+二沉池+污泥池+消毒池”,项****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555-2023)表1二级****处理厂收水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企业生产期间噪声源强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物料运输等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优选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在采取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4类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纯水设备定期更换的废过滤器、废活性炭及废 RO 反渗透膜),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污泥、格栅渣、医疗废物)和职工生活垃圾。 ①一般固体废物 项目纯水设备配套过滤器、活性炭吸附、RO 反渗透膜,日常进行冲洗,每年进行一次更换,根据院区实际运行可知,一次更换量约为过滤器 0.01t 、活性炭0.02t 、RO 反渗透膜产生量为 0.003t ,总计 0.033t/a 。项目纯水制备设备定期更换的废过滤器、废活性炭、废 RO 反渗透膜均属于一般固废,由原厂家更换时直接回收处理。 ②危险废物 废紫外灯管:紫外线消毒灯管一般 1 年更换一次,每次更换约 30 支,一支重量约为0.5kg,则年产生量约为 0.015t/a,采用密闭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活性炭:臭气处理设施活性炭装置装载总量约为 0.48t,则活性炭的更换周期约为 1 次/年。故每年更换下来的废活性炭量约为 0.48t/a,采用密闭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和栅渣:****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和栅渣采用密闭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医疗废物:本项目医疗废物产生量约为4.38t/a,****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③职工生活垃圾: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量为22.59t/a。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 本项目产生****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和医疗暂存间废气。 (1****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处理站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各池体构筑物加盖措施,采取重点防渗处理,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集气管道收集后,采用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无组织排放; (2)医疗暂存间废气:负压收集后活性炭吸附,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门诊废水、住院病床废水、检验废水、未预见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和软水制备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和其他****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站,处理规模30m3/d,处理工艺“格栅+调节池+A/O池+二沉池+污泥池+消毒池”,项****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555-2023)表1二级****处理厂收水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企业生产期间噪声源强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物料运输等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优选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在采取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4类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纯水设备定期更换的废过滤器、废活性炭及废 RO 反渗透膜),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污泥、格栅渣、医疗废物)和职工生活垃圾。 ①一般固体废物 项目纯水设备配套过滤器、活性炭吸附、RO 反渗透膜,日常进行冲洗,每年进行一次更换,根据院区实际运行可知,一次更换量约为过滤器 0.01t 、活性炭0.02t 、RO 反渗透膜产生量为 0.003t ,总计 0.033t/a 。项目纯水制备设备定期更换的废过滤器、废活性炭、废 RO 反渗透膜均属于一般固废,由原厂家更换时直接回收处理。 ②危险废物 废紫外灯管:紫外线消毒灯管一般 1 年更换一次,每次更换约 30 支,一支重量约为0.5kg,则年产生量约为 0.015t/a,采用密闭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活性炭:臭气处理设施活性炭装置装载总量约为 0.48t,则活性炭的更换周期约为 1 次/年。故每年更换下来的废活性炭量约为 0.48t/a,采用密闭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和栅渣:****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和栅渣采用密闭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医疗废物:本项目医疗废物产生量约为4.38t/a,****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③职工生活垃圾: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量为22.59t/a。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215 | 0 | 0 | 0 | 0.215 | 0.215 | |
| 0 | 0.262 | 0 | 0 | 0 | 0.262 | 0.262 | |
| 0 | 0.029 | 0 | 0 | 0 | 0.029 | 0.0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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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格栅+调节池+A/O池+二沉池+污泥池+消毒池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555-2023)表1二级标准****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 | 格栅+调节池+A/O池+二沉池+污泥池+消毒池 | pH 检测值在 7.7~7.8之间,其它各主要污染物检测最大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3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41.2mg/L,悬浮物:69mg/L,氨氮:13.7mg/L,动植物油类:0.82mg/L,类大肠菌群:360MPN/L,总磷:0.44mg/L,总氯:0.42mg/L |
| 1 | 活性炭吸附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555-2023)表3要求 | 活性炭吸附 | 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氨最高浓度为0.13mg/m3,硫化氢最高浓度为0.012mg/m3,臭气浓度监测浓度最高值为小于10 |
| 1 | 优选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 优选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 东、西、南、北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昼间噪声值为 52dB(A)~54dB(A),夜间噪声值为 42dB(A)~44dB(A);周边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昼间噪声值为49dB(A)~51dB(A),夜间噪声值为 40dB(A)~41dB(A) |
| 1 | 项目固体废物采取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一般固废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收集后定期外售,按要求进行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 危险废物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医疗废****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按要求进行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按要求设“六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漏,防腐,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 1 | 消防应急池 | 消防应急池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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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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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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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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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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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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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