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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村委会村集体淡水鱼养殖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琼中黎族****人民政府:
《关于报批****村委会村集体淡水鱼养殖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中平府函〔2026〕76号)、《****村委会村集体淡水鱼养殖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批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等相关材料已收悉。你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完全责任。根据中宏****公司出具的《****村委会村集体淡水鱼养殖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报告》及相关法规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本项目审定后的初步设计及概算。
二、项目名称:****村委会村集体淡水鱼养殖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村委会。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养殖场用地总面积约1200m2,养殖车间及配套设施约1200m2。****基地基础上,****养殖场。****基地基础上,****养殖场。现有设施为主体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本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鱼池、污水处理池、生态过滤池、蓄水池、工具房、管理用房、场地平整、养殖用电、养殖用水系统(引山泉水)、曝气增氧系统等配套设施。养殖场产能初设为年产出约10万斤,年收入约60万元。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经审定后的概算总投资为****258.24元,其中:**工程费为****221.14元,其他工程费为219106.22元,预备费用为58930.88元。项目建****政府投资。
六、项目涉及用林用地须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意见完善用林用地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七、****设计部门按照专家审查意见和建议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
八、请严格遵守《承诺书》中各项承诺。严格按照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开展后续设计和实施工作,将投资控制在核定的概算之内。未经批准,由你单位调整建设内容造成超批复概算的,一概由你单位自筹资金、自负责任。
九、其他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项目批复有效期贰年。
(此页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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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