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重大项目快速落地,精准对接国家“十五五”规划战略部署,根据《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6〕15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开展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动态调整完善工作,现已形成公示版动态维护方案。为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进一步提升规划调整方案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现按程序对草案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规划公布内容未详尽处,可直接到我局咨询。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该规划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22日
单位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0776-****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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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0日
(2021-2035年)
动态维护方案(2026年度)
(公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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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四月
为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方案》,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在规划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十五五”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空间需求的统筹引导、科学配置、支撑保障,根据《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方案编制参考大纲及动态维护正向优化指标表的通知》要求,按照正向优化标准编制《**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动态维护方案(2026年度)》(以下简称方案)。
强化总规引领,以经批复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作为区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坚持体检先行,将规划实施年度体检成果作为动态维护的基础依据;强化协同联动,基于自然**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充分衔接“十五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空间布局。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3.《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
4.《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
5.《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6.《自然**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自然资规〔2026〕1号);
7.《**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方案》;
8.《**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办法(试行)》(桂自然资办〔2023〕4号);
9.《**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桂自然资发〔2024〕26号);
10.《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6〕15号);
11.《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方案编制参考大纲及动态维护正向优化指标表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6〕26号)。
四、编制范围
包括**市行政辖区,市域范围面积2457.2平方千米,包含12个乡镇,183****社区)。
**市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批复村庄规划等规划成果。
《**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于2024年4****政府批准实施。本次方案核心任务是保障**市“十五五”规划重点项目顺利实施、产业园区扩建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内容不突破《规划》确定的保护目标任务,不改变总体规划确定的空间结构和格局,不涉及强制性内容等。
七、动态维护方案
(一)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维护
本次局部正向优化调出永久基本农田1692.3270公顷(2.54万亩),调入永久基本农田1715.5942公顷(2.57万亩)。局部优化后,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30202.0110公顷(45.3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总量保持稳定,有效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维护了“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优化后,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布局更优化、生态有改善。(具体以最终上报数据为准)
本次方案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调整。
本次城镇开发边界动态维护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与生态保护要求,坚持集约节约发展。方案调出城镇开发边界41.5741公顷,调入城镇开发边界729.4478公顷(其中包含687.9809公顷为“三区三线”启用前已批准的现状建设用地,不计入扩展倍数),调整规模占城镇开发边界总量的比例为0.72%。调整后,城镇开发边界总面积为6432.5744公顷,扩展倍数为1.29,未突破**市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和新**镇建设用地规模,功能更优化,城镇空间布局更集聚。
**市新**镇建设用地1005.21公顷,可预留不超过全市新**镇建设用地5%作为机动指标,此次**市机动指标规模为50.26公顷。机动指标实行台账管理,在规划实施中根据项目需求逐步上图落定。(具体以最终上报数据为准)
重点建设项目清单拟增补290个重点项目(均属于“十五五”规划重大项目),包括18个交通项目、6个能源项目、123个水利项目、16个电力项目、1个环保项目、21个旅游项目、61个产业项目和44个其他项目。
重点建设项目清单拟修改98个重点项目(均属于“十五五”规划重大项目),包括36个交通项目、9个能源项目、21个水利项目、7个电力项目、3个环保项目、6个文旅项目、2个产业项目和14个其他项目。(具体以最终上报数据为准)
(1)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数量不减少。优化后,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林地保有量和森林覆盖率均不低于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保护任务目标,确保核心**总量稳定。
质量有提升。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实现有效提升,其中水田水浇地占永久基本农田面积比例和永久基本农田中高标准农田建成面积占比有提升,坡度15度以上的耕地面积有所减少,整体耕地质量结构持续优化。
布局更优化。永久基本农田连片度有所提升,3亩以下的永久基本农田碎图斑个数有效减少,农田布局趋于集中连片。
(2)城镇开发边界
总量不突破。城镇开发边界总面积、规划新**镇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均严格控制在规划目标内,确保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发展。
布局更集聚。城镇开发边界连片度提升,15亩以下零星破碎的城镇开发边界图斑数量有减少,边界围合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天窗”个数有减少,优化后的城镇开发边界与总体规划确定的主要发展方向符合程度提高,空间布局更加集中高效。
功能更优化。中心**道路网密度、****广场步行五分钟覆盖率均有提升、公益性用地比例不降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适**镇建设区域面积有所减少,城镇生活品质和空间适用性进一步提升。
(二)分析涉及相关底线红线及符合管控要求情况
本次方案严格遵循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管控要求,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区三线”刚性管控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确保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不突破自然保护地、洪涝风险控制线、江河湖管理范围线、历史文化保护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城市四线、尾矿库、矿业权范围、战略性(重要)矿产**、蓄滞洪区、地质灾害点和风险区等底线红线。
动态维护方案应作为后续规划编制与管理的重要依据,分级分类提出传导要求:
乡镇总体规划:应将动态维护成果中涉及本辖区的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规划分区等内容纳入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保底线管控要求精准落地,空间布局上下衔接一致。
详细规划:结合维护后的城镇开发边界、中心**用地布局优化方案,及时启动或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将用地功能、开发强度、配套设施等要求细化传导至地块层面。
专项规划:涉及交通、水利、能源、公共服务、市政设施等领域的专项规划,应依据动态维护成果同步调整空间布局,避免规划间交叉冲突,形成“多规协同”的合力。
重大建设项目:对于因重大项目落地而进行的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应将项目选址、用地规模、建设时序等信息纳入项目库管理,作为项目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的直接依据。
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建立动态维护方案的编制、汇交、审查、实施、评估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
数据汇交与审查:动态维护方案成果应按照统一数据标准汇入“一张图”系统,实现图、数、表、文一体化管理。自然**主管部门**相关部门,依托系统开展合规性审查,确保维护内容符合底线管控要求。
实施监测与预警:将动态维护方案确定的各项管控要求纳入国土空间监测指标体系,结合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遥感监测、规划体检评估等手段,对永久基本农田变化、城镇开发边界使用、重点项目落地等情况开展动态监测,对违反刚性管控的行为及时预警。
全生命周期留痕:从方案编制、审查批复、实施执行到调整评估,全过程在“一张图”系统中留痕管理,确保规划维护有据可查、过程可溯、责任可追。
评估反馈机制:将动态维护方案执行情况纳入年度国土空间规划体检评估,对维护效果进行定期评价,形成“监测—评估—维护—再监测”的良性循环,不断提升空间治理的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附图1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维护后图
附图2 城镇开发边界维护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