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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办水保(2019〕172号)、《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有关规定,******办事处于2026年4月14日组织召开了**县****工业园门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并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结论为合格。现将《**县****工业园门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 个工作日,内容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