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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废弃物资循环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废弃物资循环利用项目
(2)建设地点:**壮族自治区**市**县大**健康食品产业园
(3)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项目租赁本项目租用**市******公司空置厂房进行改造,总占地面积5748.6m2,建筑面积5748.6m2,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项目购进筛分机(振动筛)、球磨机、辊筒筛等生产设备,在车间内布置1条分选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处理废钢和废钢废弃物12万吨。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总工,185****6688;
(5)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