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项目所在地:**省
| ****某单位室内特殊窗帘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了询价采购,现就供应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室内特殊窗帘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期限:2026年04月13日至2026年04月15日 四、评审结果: 采购包(1 ),因该采购项目于2026年3月5日组织评审工作,经评审,******公司报价最低,****公司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结果公示后,我****公司沟通,商议签订正式合同事宜,但该公司以价格不合理、窗帘耗材损耗、把特殊窗帘贴在窗户上等为理由,始终拒绝签订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标法》第四十六条及《招投标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可重新招标”。现废除“******公司”在本项目中的中标资格。本项目按照废标处理。,项目废标 供应商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 五、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0****2236 地 址:**省 ** 六、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某单位 联系电话:0979-****0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