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我单位就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发布澄清公告,对原磋商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具体修改事项如下,请各潜在供应商仔细阅读,修改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一、原磋商文件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相关内容修改原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供应商****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财库〔2020〕46号文件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根据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现修改为:无
二、原磋商文件报名方式相关内容修改原内容:
方式:公司现场报名,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资料不齐不接受报名):1.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原件;2.委托人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对应证明文件复印件;4、供应商****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财库〔2020〕46号文件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复印件,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现修改为:
方式:公司现场报名,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资料不齐不接受报名):1.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原件;2.委托人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对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开标时间说明 标书代写原开标时间 2026年4月20日15时00分不变。标书代写
四、其他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涉及此澄清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其余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