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县子科滩泉曲村、曲什安镇团结村人饮提升改造工程

审批
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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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子科滩泉曲村、曲什安镇团结村人饮提升改造工程
时间:2026-04-01
项目
**县子科滩泉曲村、曲什安镇团结村人饮提升改造工程
项目类型
其他类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岩泉****公司
监测单位
**迪荣****公司
地理位置
**省-**藏族自治州-**县
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要求,2026年3月31日,****主持召开了**县子科滩泉曲村、曲什安镇团结村人饮提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监理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共1人,会前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看了工程现场,观看了影像资料,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各参建单位关于各自工作情况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形成了**县子科滩泉曲村、曲什安镇团结村人饮提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

验收结论: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法和水土保持方案及相关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指标值达标,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要求,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附件
附件(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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