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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区江东镇西直路等镇区道路风貌提升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潮****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要求批复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下达2026年第二批“百千万工程”典型镇第三笔培育资金的通知》(安财工〔2026〕15号)文件精神,为以高标准开展美丽圩镇“七个一”建设工作,以点带面,聚焦塑造特色鲜明的圩镇风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扎实开展乡村建设行动,大力推进江东镇风貌提升,促进人居环境品质不断提档升级,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意**市**区江东镇西直路等镇区道路风貌提升项目建设方案。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江东镇镇区(后吴路、西直路、南横二路),主要建设内容为:
1.重**渠桥1座,设计桥宽8米,桥长18.54米,净跨径13.5米,桥梁宽度8.0米;两侧护栏采用钢筋水泥混凝土防撞墙;主梁采用现浇板结构,基础采用桩基础;
2.全线路口按“一清一灯一带”、“**路口”优化、全线标志标线、交通安全设施完善;
3.清理修剪沿线灌木丛2893.5立方米,补种行道树293棵。
三、经委托有资质造价咨询机构审核,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220.4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6.4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44万元,预备费用10.5万元。项目所需资金在《关于下达2026年第二批“百千万工程”典型镇第三笔培育资金的通知》(安财工〔2026〕15号)文件下达资金200万元中列支,缺额部分由你单位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解决。
四、项目建设期为10个月。
五、项目的**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9-445103-04-01-891310
六、项目要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
七、项目单位及时向统计部门申报项目入库。
八、如需对本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作较大变更的,请根据《****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潮府规〔2025〕9号)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申请。
潮****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统计局、区市监局、区税务局、****分局、区监委办,陈捷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