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供应****政府采购活动时,认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按照《****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提出质疑、投诉。具****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质疑、投诉流程。
项目基本信息
售后服务要求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 1 | 小型客车 | 二代枭龙MAX165长续航 | 哈弗 | 二代枭龙MAX165长续航 | 辆 | 1 | 否 | 是 | 是 | 能源类型 插电式混合动力 长*宽*高(mm) 4780*1895*1725 轴距(mm) 2810 系统综合功率238(kW) 综合扭矩595(N﹒m) 电池类型 磷酸铁锂电池 CLTC纯电续航里程(km) 165 环保标准 国VI 快充功率(kW) 52 油箱容积(L) 55 燃油标号 92号 变速箱类型 混合动力专用变速器(2挡) 电机布局 前置+后置 驱动形式 前置四驱 悬架类型 前麦弗逊式独立悬架/后多连杆式独立悬架 助力类型 电动助力 转向助力类型 运动/舒适/轻便 驾驶模式切换 标准、经济、运动、雪地、四驱 驻车制动类型 电子驻车 制动器类型(前/后) 前通风盘式/后通风盘式 轮胎规格 235/55 R19 配置:220V对外放电(3.3kW)、家用220V交流充电口(慢充)、直流充电口(快充)、远程预约充电、能量回收强度可调、制动能量回收系统、主/副驾驶座安全气囊、前排侧气囊、前/后排头部气囊(气帘)、胎压监测系统、车身稳定控制系统、低速紧急制动(后)、智能过弯、智慧躲闪、前向碰撞预警、自动紧急制动(行人+自行车、车辆、十字路口)、车道偏离预警、智慧巡航、ACC自适应巡航、疲劳驾驶提示、低速行车警告、碰撞自动解锁、道路救援呼叫、陡坡缓降、上坡辅助、自动驻车、后驻车雷达、360度全景影像、透明底盘、高德地图、车道保持辅助、车道居中保持、无钥匙启动系统、无钥匙进入功能、遥控钥匙、LED远/近光灯、自适应远近光、自动头灯、大灯延时、全景天窗、全车车窗一键升降功能、全车车窗防夹手功能、前排隔音玻璃、车内化妆镜(主驾驶+照明灯、副驾驶+照明灯)、感应雨刷功能、外后视镜功能(电动调节、电动折叠、后视镜加热、锁车自动折叠)、14.6英寸触控液晶屏、手机互联/映射(HUAWEI HiCar、ICCOA Carlink、手机投屏)、语音识别控制系统、Wi-Fi热点、皮质方向盘、12.3英寸全液晶仪表盘、USB/Type-C接口数量(前排2个/后排2个)、USB/Type-C最大充电功率60W、手机无线充电功能50W、行李厢12V电源接口 扶手箱12V电源接口、仿皮座椅、主驾驶座电动调节(高低调节2向)、前排座椅加热、前/后中央扶手、后排杯架、9扬声器、双温区自动空调、空调后排出风口、座舱清洁功能、自动除雾、后向碰撞预警、后横穿侧向辅助、紧急车道保持、开门预警、行车记录仪、前驻车雷、达并线辅助、盲区监测、电动后备厢、电动后备厢位置记忆、蓝牙钥匙、方向盘加热、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ETC)、副驾驶座电动调节、前排座椅通风、后排座椅加热。1资质证明:中标供应商需要具备厂家品牌授权书,为厂家一级品牌经销商(经销商授权二级代理无效)2服务保障:中标经销商具备完善售后服务体制及原厂零配件供应能力,商品享受**联保服务保障,**省内各地级市、县级市均有服务网点。3交货周期:合同签订后1个日历日到货,中标方不得拖延,超过约定期限采购方有权终止交易。4. 车辆为全新原厂商品车,非试驾车、非事故车、非翻新车。5. 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现行国Ⅵ排放标准,满足当地上牌及环保要求。6. 车辆外观、内饰、漆面、玻璃、轮胎、灯光、电器等均为原厂标准,无划痕、无破损、无改装。7. 车辆随车工具、三包凭证、合格证、一致性证书等手续齐全有效。 |
供应商报价详情
采购人意见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hljcg.****.cn/mall-view/information/detail?noticeId=962649)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