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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县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一般工业固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县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一般工业固废项目(技改)
项目地点:**省****县姜州镇中和村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技改前后项目位置、工艺、设备等保持不变,日焚烧处理规模600吨保持不变,焚烧内容由“600t/a生活垃圾”变为“焚烧生活垃圾500t/d,掺烧一般工业固废、农林固体废物、医废残渣、餐厨残渣及市政污泥等100t/d”。技改完成后掺烧固废每日处理量最大为一般工业固废30t/d,农林固体废物5t/d,医废残渣5t/d,餐厨残渣10t/d,市政污泥50t/d,生活垃圾500t/d。总掺烧比例在16.7%左右。
本项目公示时间:2026.4.13-2026.****.09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邮箱:****@qq.com 联系电话 182****5567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