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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五条等有关规定,经举办者申请,通过组织专家进行分类鉴别等程序,**县神****学校有限公司符合增设培训项目的条件与要求,现予以公示:
隆****学校有限公司拟增设培训项目:珠心算。
**县****学校有限公司拟增设培训项目:珠心算。
****学校有限公司拟增设培训项目:珠心算。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3日—2026年4月17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有关问题。为便于了解情况,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受理举报单位:****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受理地点:桃花坪****服务站一楼101室、102室
联系电话:0739-****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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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