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承担金秀县桐木镇****基地(二期)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 第4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金秀县桐木镇****基地(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概述
项目名称:金秀县桐木镇****基地(二期)项目
建设地点:**市**县桐木镇仁里村仁里屯,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9.935257°,北纬24.146281°
建设性质:**
总投资:2350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45360m2(折合68.04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标准育肥猪舍6栋,均为一层,猪舍总建筑面积15120m2,主要用于生猪育肥养殖,同时场内配套建设有消毒区、粪污处理区、仓库等配套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存栏肉猪1万头,年出栏肉猪2万头。
二、公众查阅相关资料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如果需要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咨询项目有关信息,可向建设单位来电、来信咨询,或者通过百度网盘下载链接:(https://pan.**.com/s/1_fOBz4xZSocKCXmnWZhI0gpwd=2p2x 提取码: 2p2x)。公众查阅相关资料的期限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集项目涉及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对本项目所产生的环境影响及环保治理措施发表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如果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或者在本次公示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公众填写意见的期限为本公告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件、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者承担评价工作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即日起接收公众意见,时间在10个工作日。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市**县金秀镇印象金秀三期**水乡(帝景**第5栋1号房)
联系人:莫工
邮箱:****@126.com
联系电话:139 7759 0506
八、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市总部路3号中国-****基地二期11号厂房四层
联系人:班工
邮箱:****@qq.com
联系电话:183 7833 8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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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