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水**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水利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全市水**规划、重要河流湖库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点水利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管理制度,实施水**的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全市和跨乡镇(街道)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点调水工程的水**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务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污水处理、给排水、黑臭水体整治等相关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政府财政性资金的安排建议。负责调度水利固定资产投资任务,****政府以及省直有关部门规定权限协助开展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承担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保护规划;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负责农村千人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分工作,指导开展好农村千人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协助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贯彻落实节约用水相关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水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组织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库生态流量管理以及河库水系连通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监督、管理和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组织指导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并协调落实中小型水利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负责水利行业安全、质量事故的调查工作;组织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并指导运行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开发。
10.负责水政监察工作,指导水行政执法工作,协助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
11.组织指****水库的安全运行监管。组织指导河道综合开发、利用、保护、规划、整治和管理;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湖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配合做好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
13.协调构建河长组织体系,明确河长工作职责,建立河长制相关制度;****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14.负责水务方面的科技和外事工作;承担水务统计工作,指导水务队伍建设。
15.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以及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务数据**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6.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主要单位构成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类型 |
| 1 | **** | 行政单位 |
(三)部门预算人员构成
| 编制数 | 在编实有人数 | 离退休人员 | ||
| 合计 | 行政编制 | 事业编制 | ||
| 90 | 85 | 10 | 75 | 39 |
(四)部门机构设置:本单位内设机构9个,具体是:****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水旱灾害防御股、水政水**股、规划计划管理股、仁****服务中心、****服务中心、仁****服务中心、****中心。
二、预算公开表格(详见附件1)
三、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6年收入预算总额25,559.80万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 16,631.55万元,占65.07 %,比上年减少 674.13 万元,减少3.89 %,减少了**市智慧排水(排水监督平台)建设项目,**市2024年山塘治理工程项目支出;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70.0万元,占 8.1%,比上年减少1050 万元,减少 9.07%;减少了城镇生活污水管网维护费及工作经费项目支出;其他收入460万元,占1.80%;上年结转收入6,398.25 万元,占25.0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461.68 万元,其他收入936.57万元)上年结转有上级追加项目和本级预算项目,本级项目有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市2024年山塘治理工程、省级基本财力保障资金用于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资金、**市坛厂**内涝治理工程(一期)工程款。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额 25,559.80 万元,(按照支出功能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5.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2.3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3.5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947.7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70万元,农林水支出11,312.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1.3万元,其他支出1,396.57万元。)
对应收入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16,631.55万元。
①基本支出1,890.13万元,比上年增加110.81万元,增加6.23 %,增加的原因是2025年招聘事业编制岗位1人,在职人员调资。
基本支出是保障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编制的基本支出计划。包括按现行政策编制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离退休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本单位定员定额标准 2万元/人,在职85人,运行经费共安排 170万元,按照厉行节约要求压缩6%后实际运行经费为159.8万元。
2026****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②项目支出 14,741.42 万元,比上年减少784.94万元,减少5.05 %,减少了**市智慧排水(排水监督平台)建设项目,**市2024年山塘治理工程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是根据有关政策和单位行政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等编制的特定支出计划。本年项目支出安排情况分别为:1.办公用房租金91.97万元;2.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及雨水维护费及业务经费(坛厂街道、鲁班街道、**街道、苍龙街道、中枢街道)600万元;3.法律顾问费4.5万元;4.防洪评价类行政审查50万元;5.购买智慧水务一期项目技术服务273.82万元;6河道保洁员工资174.72万元;7.河道划界74.31万元;8.基本财力保障资金用于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536万元;9.农村供水县域统管专项资金1,000万元;10.权限内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实施方案)审批技术审查费20万元;11.全市消防栓维护经费13.5万元;12.**市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泥处理****处理厂、****处理厂、****水厂)2,904万元;13.**市河道、溪沟水质监测及信息化维护125万元;14.**市河道溪沟(四乱)整治及河长制专项经费105万元;15.****公司****处理厂污水处理及污泥处置费5,300万元;16.**市水环境治理PPP项目专项资10万元;17.**市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履约监管服务费183万元;18.****公司污水处理厂运****处理厂、****处理厂、****处理厂)844万元;19.水旱灾害防御专项经费72万元;20.水土保持方案评审、验收核查、监督检查后评估等专项资金30万元;21.水**论证报告评审、自备水源及公共管网用水大户取用水监督检查后评估、节约用水宣传活动等专项资金10万元;22.退休党员活动经费0.8万元;23.退休党支部书记、委员补贴0.84万元;24.物业管理费30.71万元;25.中心**高扬程提水动力费补助2,287.26万元。
2.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支出0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支出 2,070万元,比上年减少,1050万元,减少 33.65 %,项目支出安排情况分别为: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经费20万元;**市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泥处理****处理厂、****处理厂、****水厂)2,000万元;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经费50万元。
4.其他收入安排支出460万元(其他收入安排支出为工程项目交质量保证金)。
5.上年结转收入安排的支出6,398.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461.68万元,国有资本预算0万元,其他支出936.57万元)
市水务局涉及扶贫等民生项目范畴的专项支出有:1、省级基本财力保障资金用于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53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饮水安全,由乡镇实施后到我局报账;2、中心**高扬程提水动力费补助,2,287.26万元,主****公司提水电费,其中:**水厂****水库经测算需补助329.05万元,中元水厂对应取水的**提水工程经测算需补助758.21万元,**河提水工程运行期间,****公司给予每月100万元的用电补助,全年1200万元,三项共计2,287.26万元;3、农村供水县域统管经费上年结转1,500万元,本年预算安排1,0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供水县域统管专职管水人员工资和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集镇管网延伸、净化消毒设备改造、入户水表智能化改造等建设等,利用3年时间逐步提升我市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水质达标水平、管理服务水平;4、**市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泥处理****处理厂、****处理厂、****水厂)4,904万元,主要用于中枢、****处理厂、****水厂污水处理费,中枢、茅台按1.49元/方测算,****水厂污水处理费按0.78元/方测算,污泥处置费按0.56元/方测算;5、****公司运营的27****处理厂污水处理费及污泥处置费5,300万元,根据运营的实际成本经审计确认后予以补贴。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对因工作需要的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对因公出国(境)单位和具体人员审批情况确定,年初未预算。
2.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用共 0.6 万元,比上年减少0.4万元。减少原因是大量压缩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 14.6 万元,比上年增加8.6万元,增加原因是2026年按照我单位车辆实数5辆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辆油电混合车按 2.8万元/每辆安排,3辆油车按3万元/每辆安排)。
4.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公务用车购置经费为0,车辆购置费****市委、市政府要求,财政未安排预算经费。
(四)其他需要公开说明的信息
1.非财政拨款情况:主要是事业收入 0 万元,经营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政府采购信息: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共 1,272 万元,比上年增加1,272 万元,增加100 %。其中:工程类预算安排共 1,072 万元,比上年增加1,072万元,增加100 %;服务类预算安排共 200 万元,比上年增加200万元,增加100%。
3.预算绩效信息:财政预算安排的绩效目标项目为:28个,项目总额18,701.55万元,全部为本级安排。
项目主要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2026年年初资产总额 32,545.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04.62万元,固定资产原值367.29万元,长期投资0万元,在建工程 31,173.63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5.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人员定额15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预算14.6万元,合计174.4万元。其中:办公费 92.6 万元,印刷费1万元,会议费 0.6 万元,培训费1 万元,维修(护)费 1万元,差旅费26 万元,水费 1万元,电费 6 万元,邮电费 3 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劳务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4.6万元,本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增加9 万元,增加原因是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按2辆车预算,2026年按我单位实有车辆数5辆车预算。
6.项目支出安排情况:本单位2026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和上年结转项目合计 22,273.10万元。是用于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开展的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①本年度项目支出安排情况具体是:办公用房租金91.97万元,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及雨水维护费及业务经费(坛厂街道、鲁班街道、**街道、苍龙街道、中枢街道)600万元,法律顾问费4.5万元,防洪评价类行政审查50万元,购买智慧水务一期项目技术服务273.82万元,河道保洁员工资174.72万元,河道划界74.31万元,基本财力保障资金用于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536万元,农村供水县域统管专项资金1,000万元,权限内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实施方案)审批技术审查费20万元,全市消防栓维护经费13.5万元,**市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泥处理****处理厂、****处理厂、****水厂)2,904万元,**市河道、溪沟水质监测及信息化维护125万元,**市河道溪沟(四乱)整治及河长制专项经费105万元,****公司****处理厂污水处理及污泥处置费5,300万元,**市水环境治理PPP项目专项资10万元,**市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履约监管服务费183万元,****公司污水处理厂运****处理厂、****处理厂、****处理厂)844万元,水旱灾害防御专项经费72万元,水土保持方案评审、验收核查、监督检查后评估等专项资金30万元,水**论证报告评审、自备水源及公共管网用水大户取用水监督检查后评估、节约用水宣传活动等专项资金10万元,退休党员活动经费0.8万元,退休党支部书记、委员补贴0.84万元,物业管理费30.71万元,中心**高扬程提水动力费补助2,287.26万元,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经费20万元,**市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泥处理****处理厂、****处理厂、****水厂)2,000万元,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经费50万元。
②上年结转项目支出安排具体是: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参与巡防无财政保障人员基本补贴省级补助资金76.2万元,**省增发国债项目(河道治理项目)2025年配套资金291.47万元,农村供水县堿统管经费1,500万元,黔财农〔2025〕58号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工程]119万元,黔财农〔2024〕179号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中****水库维修养护)17.51万元,黔财农〔2024〕181号省水利厅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部分)100.95万元,黔财农〔2024〕183号省水利厅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维修养护)1.67万元,黔财农〔2025〕17号省水利厅下达2025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省级补助资金)1.89万元,黔财农〔2025〕186号省水利厅下达2025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防治专项资金)0.51万元,黔财农〔2025〕3号省水利厅下达2025年水利发展资金(公益性岗位补助)17.6万元,黔财农〔2025〕5号增发国债项目(重点山洪沟治理项目2025年省级配套资金)759.14万元,仁财农〔2025〕1号202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17.27万元,**市坛厂**内涝治理工程(一期)工程款220.9万元,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资金500万元,**市2024年山塘治理工程1,048.27万元,省级基本财力保障资金用于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194.43万元,水**节约、保护和管理专项资金280万元,2025年市级预算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第一批) ****水库118.87万元,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水库****水库水网连通工程)92万元,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市茅台片区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工程)80万元,****水库至火石三合片区水网连通工程25万元。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其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政府收支分类:政府收支分类包括“收入分类”、“支出功能分类”“支出经济分类”三部分。其中,“收入分类”分为税收收入、非税收入、转移性收入等6类。“支出功能分类”****政府主要职能活动进行分类,主要设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大类,下设款、项两级科目。“支出经济分类”是指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主要设置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大类,类下设款级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是由地方固定收入和中央、省与地方共享收入地方分成部分组成,具体又可分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两类。
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一般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罚没收入等。
税收返还:指1994年分税制改革、2002年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后,对原属于地方的收入划为中央收入部分,给予地方的补偿。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两税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以及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
一般性转移支付:****政府对****政府,按照规定的办法给予的资金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使用。
均衡性转移支付:指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均衡地区之间的财力差距,不指定资金具体用途,由接****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指为了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政府****政府间共同事务等,享受的具有指定用途的上级资金补助,又称有条件补助或专项拨款,重点用于农林水、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交通运输、节能环保等领域。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府为履行职能需要,通过预算内资**排的用于维持政权运转及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结转结余资金: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含追加预算)已部分执行但尚未执行完毕,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基本支出:是保障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编制的基本支出计划。包括按现行政策编制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离退休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根据有关政策和单位行政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等编制的特定支出计划。
“三公”经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数:是指当年年初预算安排的用于“三公”经费支出的财政拨款数,不含执行中追加预算安排。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2:****2026年部门整体绩效及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目标批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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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3日
初审:李小芹
复审:王宗贤
终审:沈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