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5-10层装修改造工程劳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中心5-10层装修改造工程劳务**已由****批准,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鹿****中心。
2.1.2工程内容:墙体拆除、砌筑、隔断制作、吊顶安装、地面铺装、墙面装饰、粉刷、电气照明布线、给排水改造、空调系统安装及消防设施配置等工作内容;详见清单及图纸。
2.1.3服务期限:按照甲方指示按时开工,工期:60日完工,缺陷责任期为自工程交工日期起计算 12 个月。
2.1.3服务质量:工程竣(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2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本次招****中心5-10层装修改造工程劳务**,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财务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3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包括法人、股东、高管等关键人员信息交叉任职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13日9时0分(**时间,下同)至2026年4月17日17时0分,登录“******集团有限公司招采平台(https://gshz.****.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24日14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集团有限公司招采平台”递交投标文件,不提交纸质版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集团有限公司招采平台”按时完成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标书代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集团有限公司招采平台(https://gshz.****.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高新区昆仑大街55号3层
联系人:杨永健
电话:153****0201
招标代理机构:****集团****公司
地址:**省**市**区槐安西路与上庄中****品鉴中心31号楼11层
联系人:王岩、冯浩、秦泽林
电话:180****6101
8.******集团有限公司招采平台使用说明
8.1递交投标文件
(1)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建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小时前上传(对于超过100M的文件,需预留更多时间)。标书代写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操作所需时间,提**行相应业务操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网络环境、个人电脑环境等原因导致未能及时参与、报价、递交文件,导致响应失败。标书代写
(3)在生成投标文件后,请对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核对签名信息和数量后再上传投标文件。
8.2投标人参加开启方式:投标人须登录******集团有限公司招采平台-开标大厅,进入投标文件开启会议。标书代写
8.3在评审过程中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在规****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评审小组将按照评审办法作出最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8.4投标人初次注册时,企业分类需选择为物资类中的临时投标人。
8.5如有问题可拨打网站首页技术支持电话。
冯振飞 155****9971
崔一鹏 166****1811
王 策 ****960396
9.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 资质要求 |
|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 财务要求 |
| 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或加盖公章的整套财务报表(需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且财务报表数据真实准确、签字齐全,报表间勾稽关系正确,负债率不得高于100%); |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 业绩要求 |
| 近3年内(2023年4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额不少于8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 |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
| 信誉要求 |
| 投标人过去1年(2025年4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劳务**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劳务**合同被解除。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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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实施方案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人近3年内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数量多的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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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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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中签字或盖章要求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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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格式 |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报价、服务期限、服务质量、安全目标等内容;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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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体投标人 |
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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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选投标方案 |
未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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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 |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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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包 |
投标人未提交分包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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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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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1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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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2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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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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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4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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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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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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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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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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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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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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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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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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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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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响应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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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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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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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实施方案:30分 评标价:50分 其他因素: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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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标书代写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2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标书代写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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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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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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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1) |
实施方案评分标准(30分) |
主要项目(尤其对重难点、关键工程)的作业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10分) |
1)劳务作业方案及技术措施科学、合理,与项目实际结合紧密;劳务作业方法先进、可靠;重点难点及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可行,得8.0(不含)~10.0(含)分。 2)劳务作业方案及技术措施较科学、较合理,与项目实际结合较紧密;劳务作业方法较先进、较可靠;重点难点及关键工程技术方案较可行,得6.0(不含)~8.0(含)分。 3)劳务作业方案及技术措施基本合理,基本能与项目实际结合;劳务作业方法基本可靠;重点难点及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基本可行,得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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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10分) |
1)管理体系健全、制度完善、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8.0(不含)~10.0(含)分; 2)管理体系较健全、制度较完善、保证措施较合理,得6.0(不含)~8.0(含)分; 3)管理体系基本健全、制度基本完善、保证措施基本可行,得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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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10分) |
1)措施完善,科学合理,实施性强,得8.0(不含)~10.0(含)分; 2)措施较完善,较合理,实施性较强,得6.0(不含)~8.0(含)分; 3)措施基本完善,基本合理,实施性一般,得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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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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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 (3) |
评标价评分标准 (5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1-(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1+(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50;E1=0.6;E2=0.3;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评标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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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 (4) |
其他因素(20分) |
业绩(2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12分;每增加一个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加4分,最多加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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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1 |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核查 |
本款修改为: 投标人信用情况网页截图内容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公司),“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公司)的复核结果一致。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与复核结果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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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实施方案部分各评委打分保留1位小数,投标人该项得分以各评委打分平均值计算所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实施方案部分评分因素缺项则该项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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