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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省环保厅《关****保护厅实施工作规程的通知》(苏环办【2013】365号)中要求,建设单位或者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向环保部门提交有关文件前,应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全本。为此,本次将将《****年加工模具钢15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网站进行公示公开,公开内容为报告全本信息,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