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电务段车载智能柜购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1. 采购条件
****集团****电务段车载智能柜购置采购人为****,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智能柜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物资名称:智能柜
数量:1
规格:智能柜包括智能控制模组、柜体、打印模组、双目识别模组、条形码扫描模组、锁控模组,及相关电气配件、其他辅料和配套线缆。系统需包含的功能有:物品与条码及柜格绑定/解绑功能,物料入库/出库功能,自助领还功能,领还记录查询、导出与打印功能,出入库清单查询、导出与打印功能,物料对应清单查询、导出与打印功能,终端登录日志记录及操作查询功能,核验操作是否启用功能。
各模组需分别满足对应功能:智能控制模组需满足工业级智能控制设备技术要求,应用于人脸识别、条码扫描、控制柜门开关、打印条形码、物料出库入库、物料借出归还、清单打印等功能,其余模组、柜体尺寸详见技术规格书。
交货地点:**省**市新**华清东路169****电务段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质量要求:设备须符合ISO 9001、IEC 61000系列、GB 17625、GB/T 28181、IEC 61508、IEC 62443、UL/IEC 60730、IEEE 802相关规范和质量标准,操作系统采用人脸识别技术验证操作者身份,静态人脸识别通过率:≥99%,误识别:≤0.2%,支持红外活体检测(具备防照片、防视频等欺骗开箱功能)。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2.投标人近 3年同类产品出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份(合同复印件即可)。 3.最近三年内(2023 年3月至2026年3月)未发生重大服务或质量问题被取消报价资格且处于处罚期。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17日,每日上午08:00至12:00(上午),下午09:19至10:19(下午)(**时间,下同),在**省**市新**华清东路169****电务段四楼车载科购买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智能柜: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加急标书代写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 18:00,地点为**省**市新**华清东路169****电务段。加急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李永强
电 话: 135****7163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其他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