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经济**社旧厂房改造工程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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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01-124********266776A-****0316-000002-7 | ||
| 其他 |
大****经济**社旧厂房改造工程施工第 2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大****经济**社旧厂房改造工程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4月13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6年4月15日标书代写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7.5.2 款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 招文原文 |
修改后招文内容 |
||
| 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
完工逾期违约金: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完工逾期的,每延迟一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收取逾期违约金 5000 元/天。 |
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
完工逾期违约金: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完工逾期的,每延迟一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收取逾期违约金 15000 元/天。 |
2.本项目开标时间调整为2026年4月29日9时30分。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顺延至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通知的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3.开标地点变更为:****交易中心****中心不见面开标室206-5(具体地址:**市**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58 号****中心大楼2层)电子标服务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已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 招标人:**** 地址:**市**区里水镇大步村 联系人:易先生 联系方式:0757-****2639 2026年4月13日 |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桂城街道简平路 7 ****广场 8座 8 层 803 单元 联系人:贺工、陈工 联系方式:134****7113 2026年4月13日 |